台男逃兵役被罚巨款,台网友:“台独”分子不值得年轻人付出

参考消息网6月11日报道 据台湾联合新闻网6月10日报道,台湾地区南投的一位李姓男子家境优渥赴美读大学躲避兵役,刻意至年满36岁除役后才返台,法院一审因“妨害兵役”予以缓刑、命他向公库支付15万元新台币(1元新台币约合0.23元人民币——本网注),检方不服上诉,批“无异于鼓励缴钱就能缓刑”;二审考虑,李姓男子在美国担任软件经理年收入750万元新台币,虽维持缓刑但改命他向公库支付100万元新台币,仍可上诉。

 

据报道,南投地检起诉指出,李男是1985年生的役龄男子,2004年时已满18岁有接受征兵义务,却于2008年申请出境就学,直到2018年底已超过台当局规定役男出境最高就学年龄限制,经南投草屯镇公所函催仍未返台,才予送办。

 

南投地院一审时,李男均坦承不讳,并有征兵、出入境纪录可佐。一审认为李男妨害台当局对于兵役事务有效管理,破坏征兵制度,判他5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应向公库支付15万元新台币。

 

报道称,南投地检不服上诉,主张李男役龄期间应服1年兵役,李因一己之私,凭借家庭较佳经济能力长时间供其出国念书。检察官认为,李男逃避兵役,又于刚除役37岁时马上返台,是利用制度逃避役期,且李自称年收入25万美元,相当于750万元新台币,一审仅命他缴15万元新台币罚金,差距巨大。

 

检察官更重话说,一审仅判李5个月又给予缓刑,无异于鼓励有经济基础者逃避兵役,认为量刑过轻、缓刑非妥适。

 

台中高分院二审虽认一审量刑妥适,维持刑度、缓刑,但审酌李男逃避兵役在美国完成大学、继续在美居住工作10多年,并称“我知道36岁年底会除役才返台”,显见他犯意不轻。二审认为,李在美国年收入高达750万元,撤销原判决缓刑所附条件,命他应向公库支付100万元新台币。

 

对此,台湾网友纷纷评论称,“所以法院认证只要缴100万就可以免服兵役是吗?”“但我就好奇,想问问年轻人,现在搞‘台独’的这些人的人品,值得你们托付,付出自己鲜血、财产、前途的代价吗?”“那些高官富贾的孩子,没当兵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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