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阶段性减半征收职工基本医保单位缴费
| 编辑: 王瑞颖 | 时间: 2020-03-05 15:41:00 | 来源: 新华社 |
记者5日从北京市医疗保障局获悉,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明确从2020年2月起,对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减半征收,减征期限5个月。预计可减轻单位负担260余亿元。
通知明确,此次政策覆盖63万余户参保企业和单位。同时,符合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延迟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的用人单位,在延缴期满后缴纳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同样实行减半征收。
在个人权益方面,北京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减半征收期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不变,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当期医保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同时,职工个人缴费政策不变,用人单位应依法履行单位缴费和代扣代缴个人缴费的义务。
标签:
相关新闻
- 2020-02-242月起阶段性减征职工医保费 参保人待遇不受影响
- 2020-02-17确保患者“零自付” 特殊时期的医保有哪些特别保障
- 2019-03-04国家医保局局长胡静林:今年要将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
新闻推荐
- 国台办:新的一年欢迎更多台湾同胞开启新的大陆之旅2026-01-14
- 再创新高、向新向优!2025年中国外贸进出口呈现五大特点2026-01-14
- 2025年闽粤港澳“跨境一锁”快速通关货值破百亿2026-01-14
- 跨越海峡!台胞刘德文护送2026首批湖北老兵骨灰魂归故里2026-01-14
- 得民心、顺民意,两岸交流合作之路必将越走越宽广2026-01-14
- 从卤肉饭到“月老墙” 台湾大伯伯的贵阳温情驿站2026-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