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两岸协议监督条例”恶在何处?
编辑: 左妍冰 | 时间: 2016-04-08 10:03:01 | 来源: 新华网 |
民进党版“两岸订定协议监督条例草案”日前出炉,立刻在两岸引发一片质疑之声。多位专家认为,这一草案是借监督之名行破坏之实,为两岸协商谈判“套上枷锁”,一旦通过,必将使两岸协商和所达成协议的权威性严重受损,并破坏两岸业已形成的互信基础。
条例的前世今生
“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是2014年3月台湾“反服贸”运动的产物。当时一些“反服贸”人士以国民党当局与大陆协商服贸协议时未公开相关资讯、是“黑箱作业”为由,要求制订监督两岸协商过程及两岸协议的法案。
赢得2016选举后,为了有助于其上台后处理两岸事务,蔡英文表示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将优先审查“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出炉后,民进党有人表示,如果“条例”通过的话,将是对大陆“释放善意”。但这种自说自话的“善意”毫无说服力,多位大陆学者直言,作为民进党主席的蔡英文口口声声说要“维持现状”,但民进党此举完全是要改变现状。条例通过之日,恐怕就是两岸协商谈判破局之时。
难掩“台独”本色 “善意” 从何谈起?
南京大学台湾研究所所长刘相平分析,民进党方面所谓的“善意”,是指该草案的题目中没有出现“台湾”、“中国”、“两国”这样的刺激性字眼,而是用了中性的“两岸”。但从披露的条例内容来看,还是透露出“一中一台”、“一边一国”的取向。
刘相平认为,在民进党公布的党版“条例草案”中,有“授权海基会向中方提议”等字句,这实际夹带了“一中一台”、“两国论”等“台独”表述。如果5月20日台湾新领导人就职后,民进党当局对两岸关系的性质如此定位,两岸协商谈判的政治基础将不复存在。
奇葩条例“恶”在何处?
根据这份草案,台湾“立法院”在两岸协商过程中处于“绝对主导”地位。两岸商签协议不管是谈判前、签署前、签署后,都要受其监督。专家们指出,草案对两岸协商谈判全过程都做了非常苛刻的限定,不少限定违反谈判惯例,显然是人为制造障碍和麻烦。
刘相平认为,按照草案,“立法院”甚至可以对两岸协商达成的协议肆意增添条文,简直有“太上皇”的意味。
面对如此奇葩的“监督条例”,台湾舆论也是颇多质疑。台《中央日报》网络报发表评论说,这项草案如果真的照案实施,未来的两岸协议势必完全由“立法院”主导,行政部门的权限大幅限缩,谈判人员既不被充分授权,又没有筹码;再加底线在谈判中就要向“立法院”报告,对岸必然事前知悉,试想谈判如何进行?
评论还认为,按照此条例,未来两岸协商必然大受冲击,这固然是民进党的选择,后果却由民众共同承担,令人慨叹!(陈璟春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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