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与交行达成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业务合作协议

中新社上海6月11日电 (记者 姜煜)继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关于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的监管合作备忘录》公布后,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与其战略合作伙伴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日宣布,双方就此框架下进行业务合作已达成协议,将凭借各自境内外优势,共同推进新业务在两地的开展,继续巩固和深化两行合作。

 

根据该协议,双方将依据内地和香港的法律法规及监管指引开展互认基金的代销、代理等业务的全面合作,并在金融业务创新和金融服务需求等领域进一步加强信息交流。

 

汇丰大中华区行政总裁黄碧娟表示:“在两地基金互认框架下达成协议是汇丰与交行战略合作的又一延展,将涵盖证券服务、资产管理、零售银行及财富管理等多个业务领域。双方将发挥自身优势、资源互补,为两地客户在基金投资等邻域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我们将依据相关法规积极准备,争取尽快推出相应的产品和服务。”

 

黄碧娟认为,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机制是内地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又一重要体现,该举措在丰富市场投资选择的同时,促进内地资产管理业的发展,并对人民币国际化进程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此外,两地基金互认再次彰显了香港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中的关键作用,对于香港金融市场的多元化发展亦具有重要意义,并将巩固香港作为区域资产管理中心的地位。

 

交通银行副行长王江称,交行与汇丰积极把握中国企业走出去及人民币国际化趋势,在境内外银团贷款、离岸发债领域开展全方位合作,实现了互惠共赢、共同发展。此次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机制的建立,进一步拓宽了双方合作空间。两行将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前提下,积极发挥各自在内地与香港的客户、网络和品牌优势,紧密携手,精诚协作,在为两地客户提供优质便捷服务的同时,实现更大的合作成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