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律政司司长:维护法治 屏弃违法歪念
编辑: 左妍冰 | 时间: 2015-01-13 09:50:26 | 来源: 中新社 |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袁国强12日表示,虽然“占领行动”已暂时告一段落,但自己对该行动挑战法治的忧虑却并未完全消弭。现时仍有人鼓吹或正考虑鼓吹在不久将来展开新一轮的违法活动。希望他们能重回法治与理性,屏弃发动违法行为的歪念。任何违法行为尤其是大型违法行为,只会对香港社会造成更多损害。
当天在港举行的2015年法律年度开启典礼上,袁国强在致辞时表示,法治的重要性备受现代文明社会所公认。法治是社会的瑰宝,每个人,不分岗位或角色,均有责任尽力维护、坚守法治。追求民主、普选、社会公义或任何其他崇高的理念,并不能也不应该成为作出破坏法治行为的辩解。
袁国强指,香港的法治正面对重大挑战。近期发生的“占领行动”涉及大型及个别违法行为,对法治明显带来冲击。若干人士以公民抗命或争取普选作为违法行为的辩解。他说,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不会否认普选的重要性,但也应反思一个根本问题:若然没有法治,能否还有普选?
袁国强说,“在我而言,我会毫不犹豫地答:‘不可能!’原因很清楚,法治是民主及普选的基石。”任何政制发展,包括普选进程,均须建基于相关法律及宪制基础。
袁国强称,宪法及宪制性文件是有关司法管辖区的最高法律,亦为其政制发展提供终极法律依据。法治要求所有政制发展必须符合宪制,而不是与宪制互相冲突。普选模式及相关细节敲定后,必须转化为清晰的法律(一般以选举法例方式落实)。再者,选举过程每一步的运作,必须以法律为依归,从而确保社会人士的选举权利得到保障。若出现任何选举争议,则应通过恰当渠道交由独立司法机关公平、有效地裁决。
他强调,没有法治,政改或普选将犹如欠缺地基的楼房。
袁国强表示,有人提出法治的概念有不同层次,而守法只是最低的层次。法律始终是法律,理应遵守。更令人费解的是,若然法治概念中最基本守法的要求也不尊重,谈何踏上法治的更高阶梯。(中新社香港1月1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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