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将就食用油安全立法咨询公众 台新规罚黑心厂商

海峡飞虹消息(记者 李晶):台湾“地沟油”事件持续蔓延,香港已有五百多家餐厅“中招”,名单还在不断增加。香港政府18日表示,最快将在年底就废食用油回收等立法建议咨询公众,而台湾当局也出台了八项强化食品安全措施,重罚黑心厂商。



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18日表示,将会在今年年底至明年初就监管食用油安全问题进行公众咨询。

 

“我们会尽快进行立法程序,欢迎业界及其它持份者向我们提供意见。我们认为强冠事件引起了社会对食用油安全的高度关注,这个时间是适合时间去引进这些比较严厉的措施。”



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将检讨法例,规定不可以用煮过的食油以及非食用的劣质油作为食油的生产原料,并且建议出口食油必须领取出口许可证、提供独立检测机构的证明书。而回收废食油方面,环保署和食物环境卫生署将通过现在的牌照条款,规定用过的食油必须交由认可回收商处理。

 

香港餐饮业界表示,受台湾“强冠”劣质油事件影响,有商户生意大跌九成,要求当局尽快加强源头监管。



香港餐饮联业协会总干事谭侠声说:



“我们已尽力做了应该做的事。很明显这件事是产品源头很有问题,我们也跟着倒霉。希望政府在整个食物链从源头做更多监控,确保原材料可以用来生产。”



被香港食安中心列入黑名单的不少商户都大喊冤枉,他们一直坚称没有用过相关猪油,食物安全中心表示如果商户可以证明没有使用有关猪油,中心会更新名单。但香港餐务管理协会主席杨位醒认为,商户的名誉已经受损,即使有上诉机制也于事无补,他强调劣质油事件已经影响市民对餐厅的信心,建议政府推出认证计划,加强监控餐厅食油回收,以免废油最终回流到食物链中。



香港中文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副教授陈竟明认为,劣质油事件反映香港没有法例规管及追踪食油制造,包括原材料及废油的回收程序。他认为食环署应该负起最大的责任,但这次事件中没有官员愿意负责及下台。当局应以发牌制度监管食油制造,以防止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与此同时,台湾提出8项强化食品安全措施,包括加重刑责罚金、提高检举奖金、设立检举专线、油品分流管制、废油回收管理、食品追溯追踪等。加重刑责方面,将掺假、假冒等现行5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为7年以下有期徒刑,罚金则从现行新台币800万元以下,提高了10倍至8000万元、也就是大约1620万人民币以下罚金,最重的刑罚为无期徒刑。



另外,台湾的责任问询工作也已经展开,地沟油“发源地”屏东县的县长曹启鸿宣布准许五名一级主管请辞。台湾当局会在这两天厘清食品安全问题在法规、制度、执行方面的问题,并向民众做出完整报告,有关责任归属问题,也会一并检讨。另外,台湾负责经济的官员杜紫军估计,这次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约合10亿人民币,如果有需要,当局会向中小企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