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梁振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有关报告
| 编辑: 左妍冰 | 时间: 2014-07-15 14:59:44 | 来源: 新华网 |
新华社消息: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梁振英15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7年行政长官及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有关负责人接收了香港特区政府有关官员呈交的该报告。
根据香港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附件二第三条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解释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行政长官须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确定。2013年12月4日至2014年5月3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就2017年行政长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开展了为期五个月的公众咨询,在归纳总结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行政长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依法作出有关决定。
新闻推荐
- 国台办:哪里有同胞的期待和诉求,哪里就会有祖国的关爱和守护2026-07-22
- 国台办:乐见台湾同胞用上大陆好的产品 ,限制阻挠大陆好产品入台的是民进党当局2026-07-22
- “落地”→“扎根”→“提质” 面向日新月异中国市场外企加码在华投资研发2026-07-22
- 我国已成为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2026-07-22
- 外交部:民进党当局谋“独”行径不得人心,没有市场2026-07-21
- 盘点2026世界人工智能大会亮眼成果 看AI赋能千行百业2026-0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