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梁振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有关报告
编辑: 左妍冰 | 时间: 2014-07-15 14:59:44 | 来源: 新华网 |
新华社消息: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梁振英15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7年行政长官及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有关负责人接收了香港特区政府有关官员呈交的该报告。
根据香港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附件二第三条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解释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行政长官须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确定。2013年12月4日至2014年5月3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就2017年行政长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开展了为期五个月的公众咨询,在归纳总结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行政长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依法作出有关决定。
新闻推荐
- 王毅同韩国外长赵显通电话2025-07-28
- 外交部回应日本纵容台外事部门负责人窜访:已严正交涉2025-07-28
- 开放春风聚新能——写在第八届进博会倒计时100天2025-07-28
- 铭记历史 珍视和平 电影《南京照相馆》在澳门热映2025-07-28
- 倒行逆施不得人心,民进党被“大罢免大失败”狠狠教训2025-07-28
- 共赴国难、共御外侮的历史不容忘却——追寻台湾同胞抗日足迹2025-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