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布《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若干意见》

5月10日,记者从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举办的发布会上获悉,《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对构建“三极、一带、一区”的新格局进行了系统谋划,明确了各区域发展目标、实施路径和具体举措。

 

《意见》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坚持全省一盘棋、全岛同城化。推进全岛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按照客观经济规律调整完善区域政策体系,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

 

二是坚持陆海统筹、山海联动。科学配置陆海资源,加快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大力发展热带雨林旅游产业,推动形成山海互动、蓝绿互补的发展新局面。

 

三是坚持城乡统筹、资源融通。以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为抓手,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四是坚持三极联动、提升实力。着力发展壮大海口经济圈、三亚经济圈、儋洋经济圈三个增长极,增强区域辐射带动作用,提升海南整体经济实力。

 

“三极一带一区”即海口经济圈、三亚经济圈、儋洋经济圈、滨海城市带、中部生态保育区。为实现以上五大区域协调联动发展,文件围绕重点工作领域提出“八大统筹”,即统筹推进陆海经济协同发展、城乡融合发展、垦地共赢发展、基础设施网络提质升级、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产业发展、对内对外开放和风险防控。(总台记者 许楚涵 叶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