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国生态环境统计年报公布,纳入二氧化碳排放情况

2月23日,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介绍说,2020年中国生态环境统计年报已完成并公开出版,公布了2020年全国污染物排放及治理、生态环境管理等情况,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年报数据主要来源于排放源统计调查,为推进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生态环境部已将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情况纳入其中。

 

据刘友宾介绍,2020年,全国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564.8万吨,氨氮排放量为98.4万吨,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318.2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019.7万吨,颗粒物排放量为611.4万吨,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610.2万吨。全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6.8亿吨,综合利用量为20.4亿吨,处置量为9.2亿吨。全国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7281.8万吨,利用处置量为7630.5万吨。2020年全国环保产业营业收入约1.95万亿元,其中环境服务业营业收入约0.65万亿元。

 

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与上一年相比,统计年报内容增加了工业源、生活源、移动源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情况,农业源和生活源污染排放统计扩大了调查覆盖范围,年报数据增加了重点城市(区域)、重点流域污染排放情况。年报中首次发布了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化学品环境国际公约管控物质生产或库存总体情况等相关内容。

 

此外,为推进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生态环境部组织一体开展环境污染物与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在国家统计局批准实施的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中,已将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情况纳入其中。

 

刘友宾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持续推动生态环境统计改革,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统计数据发布时效性,丰富生态环境统计数据的发布形式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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