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维护台胞台企合法权益

海峡飞虹消息(记者马晓叶):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12月15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马晓光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涉台案件、维护台胞台企合法权益的相关情况。

 

有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12月14日发布了“人民法院台胞权益保障十大典型案例”。请发言人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马晓光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台胞权益保障十大典型案例”,选取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落实落细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若干措施、切实维护台胞合法权益的代表性范例,为人民法院办理涉台案件提供具体指引。这些案例体现出人民法院办理涉台案件工作三个方面特点:

 

一是强化全面平等保护。浙江、安徽、福建、河南、广西、四川等地法院及时出台具体工作意见或实施细则,维护台胞平等诉讼权利,对台胞在大陆享有各项政策优惠、补贴、奖励、激励、准入等同等待遇过程中遇到的纠纷及时提供司法救济。二是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等地涉台案件较多的人民法院均成立专门涉台审判组织,依法保障台胞在大陆的投资安全、财产安全。三是坚持提供优质诉讼服务。北京、天津、福建等18个地方法院与当地台办合作建立涉台纠纷协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作用。辽宁、江苏、福建等7个地方法院探索台胞担任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和咨询专家参与涉台案件审理,传递司法温度。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为包括台胞在内的当事人提供跨境网上立案服务和在线诉讼指引的司法文件,让台胞享受便捷高效的智慧司法服务。 

 

另有记者提问:刚才发言人介绍了人民法院办理涉台案件,维护台胞权益方面的情况,请您再简要介绍一下检察机关涉台工作情况。

 

马晓光说,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和法律监督机关,在依法维护台胞台企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包括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和独特优势,细化实化惠台制度安排和服务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涉及台胞台企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力度,提升监督效果;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少捕慎诉慎押,在依法惩罚犯罪基础上着力保障台资企业合规运行;在福建、江苏、浙江等地建立涉台检察联络室、联络点、联络热线等常态化机制,聘请台胞担任联络员,切实为台胞台企排忧解难。

 

马晓光说,近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编写的《“亲清”检察蓝——检察机关服务台胞台企手册》一书正式出版。该书从服务在大陆生产生活创业台胞台企的实际需求出发,从国家制度政策、检察职责职能、涉台服务举措、涉台办案实践四个方面,梳理解答了台胞台企十分关注的60多个法律问题,列举了贴近台胞生活的30余件真实案例,深入阐释涉台主要法律法规以及检察机关依法保护台胞台企合法权益的司法政策、制度措施,为广大台胞台企提供内容详实、生动实用的法治工具书。

 

还有记者提问:据台媒报道,台商王金泉声称其在新疆的厂房被当地政府无预警拆除。台湾陆委会称若涉及两岸相关协议,会通过协议窗口协助台商。请问发言人是否了解有关情况?

 

马晓光回答,大陆历来高度重视依法依规保护广大台胞台企的合法权益。经核实,王金泉所说情况与事实不符。一是1998年3月,大陆居民尚晓梅在新疆克拉玛依的申请用地未按协议用作种植、养殖,而是违规用于出租、施工驻地经营等,存在严重安全和消防隐患。二是未办理合法土地审批手续。三是2018年9月,尚晓梅与台湾居民王金泉登记结婚后,继续违规使用该土地。主管部门为消除安全和消防隐患,在多次与尚哓梅沟通未果后,依法依规拆除违规建筑。

 

马晓光说,我们希望当事人积极配合当地政府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好后续各项事宜,共同维护各当事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