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批准“驻立陶宛台湾代表处”,我驻欧盟使团回应
| 编辑: 母曼晔 | 时间: 2021-11-19 09:36:47 | 来源: 人民日报 |
立陶宛政府不顾中方强烈反对和多次劝阻,批准台湾当局设立所谓“驻立陶宛台湾代表处”。立陶宛作为欧盟成员国,是否违反了中欧就一个中国原则达成的一致共识?近日在出席欧洲政策中心“60分钟吹风会”时,中国驻欧盟使团团长张明大使专门回顾了中欧建交之初,欧方领导人在涉台问题上所作的公开承诺。
张明大使指出,1975年,欧洲经济共同体委员会副主席索姆斯访华,与中方就中国与欧共体建立正式关系达成一致。在台湾问题上,索姆斯表示,“欧共体的所有成员国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并就台湾问题采取了人民共和国所接受的立场。依照这些立场,我确认,欧共体不同台湾保持任何官方关系或缔结任何协定。”这一承诺对欧盟及成员国构成法定义务和约束,欧方应该言而有信。
张明大使强调,一些人似乎认为台湾是一张可以打、很好打的牌,认为可以通过它损害中国的利益。这种行径绝不可能改变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只会更加坚定中国人民捍卫主权和领土完整、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决心。
张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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