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颇多!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通过 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央视网消息:给孩子们一个更安全、更温馨的成长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心愿。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10月17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法有哪些变化?

 

变化颇多!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通过 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大幅修订 条文从72条增至132条

 

我国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于1991年,2006年进行了较大幅度修订。此次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现行法律的基础上增加了多项内容,条文从72条增至132条。

 

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 增设强制报告制度

 

近年来,监护人监护不力、甚至存在侵害等情况时有发生,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了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时强制报告制度,规定,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学校应建立学生欺凌及校园性侵防控制度

 

近年来,校园安全和学生欺凌问题频发,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首次对学生欺凌进行了定义,并明确规定学校在学生欺凌及校园性侵的防控与处置机制。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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