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港澳海事机构协同服务大湾区建设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香港海事处和澳门海事及水务局22日在广州共同签署《粤港澳大湾区海事合作协议》,建立稳定的协同机制,联合开展搜寻救助、共同推进水域综合污染应急能力建设、推广船舶证书电子化运用以便利船舶查验及通关等。

 

根据协议,通过创新监管服务模式、加强能力建设,共同维护大湾区水上交通安全、促进绿色航运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为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卓越的海事服务,打造国际先进的海事管理示范区。

 

内地与港澳将共同优化珠江口船舶定线制及报告制,协同开展船舶交管服务,加强引航安全合作。加强水上突发事件的指挥协调,联合开展搜寻救助,联合应对灾害天气对船舶及水上交通的影响,合作开展事故安全调查,维护大湾区水上交通安全。

 

同时,海事部门将加强船舶污染物排放控制合作,共同推进水域综合污染应急能力建设,加强高新科技在船舶污染执法中的运用,防止船舶溢油、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等造成的污染,探索应用清洁能源,促进航运绿色发展。

 

内地与港澳还将联合支持大湾区航运要素充分流动,共同推广船舶证书电子化运用,便利船舶查验及通关,优化船舶异地检验合作和新造船舶登记衔接,提升大湾区海事政务服务效率,持续优化航运产业营商环境。

 

协议还明确内地与港澳将开展海事监管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合作,加强通航环境、船舶动态及监管活动数据互通共享,共建大湾区分布式海事监管与航海保障数据中心。

 

人民日报海外版电 记者严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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