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让垃圾分类习惯成为循环经济起点
编辑: 母曼晔 | 时间: 2019-07-23 10:59:38 | 来源: 光明日报 |
近来,垃圾分类成为中国社会热点话题。2019年起,中国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0年年底46个重点城市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2025年年底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作为世界上垃圾分类回收做得最好的国家之一,德国的垃圾循环利用率达65%左右,包装行业循环利用率可达到80%以上,其多年积累的相关经验无疑值得学习借鉴。
垃圾分类逾百年
相关法律不断完善
德国早在1904年就开始实施城市垃圾分类收集,1961年实现垃圾分类有法可依。当时东西德还处于分离状态,但在两个德国都分别产生了比较正规的垃圾分类系统和成熟的法案。德国垃圾处理企业欧绿保集团中国事务总监张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德国的垃圾分类经历了一个由简到繁、循序渐进的过程。垃圾分类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德国政府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等方式,将部分公共服务项目委托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企业、机构来承担。
20世纪80年代,政府提出将废旧包装材料作为一种新的垃圾类型区分出来,民众对此存有疑惑,在实际操作中也有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对此,德国政府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进行宣传教育,让私人企业积极参与其中。以柏林市为例,通过招投标模式,欧绿保的一家柏林分公司中标,负责柏林地区10年的相关宣传教育工作,效果十分显著。欧绿保与德国政府、社区、学校等紧密合作,开展全方位宣传活动,而且深度参与相关科普教材的编撰,并利用举办参观废旧包装材料终端处理工厂等活动,让百姓真正了解到垃圾分类的意义和价值,促进垃圾分类的可持续发展。
将部分公共服务项目委托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企业、机构来承担,这一举措在德国环保服务领域得到广泛应用,经过几十年的发展逐渐成熟。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拥有灵活高效的优势,大大促进了环保行业的竞争和行业整体发展,公共服务市场化促使环保技术和理念不断创新,企业优胜劣汰,公正公开的招标方式也使得行业竞争和发展不断规范化。
与此同时,垃圾处理和分类的相关法律法规也在不断细化完善。1972年,联邦德国通过了首部《废物避免产生和废物管理法》,开始对垃圾进行环保有效的处理。这一法律实施后的明显效果是德国垃圾填埋场数量锐减,垃圾焚烧工厂、垃圾机械及生物预处理工厂等专门处理工业废物的工厂得到迅猛发展。随后,德国于1993年颁布了与填埋相关的禁令。到了2005年,德国开始执行比欧盟《填埋法案》更为严格的法规,规定未经处理的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不得进行填埋处置。
20世纪90年代中期,统一后的德国实施了《物质封闭循环与废弃物管理法》,除了已经实现的金属、纺织物以及纸制品的分类回收外,其他可循环使用的材料也必须在进行分类收集后重新进入经济循环。与此同时,德国分别依据《废物管理法案》和《包装条例》,对居民丢弃的产品包装进行分类收集、回收和处置。2005年,德国颁布了《电子电器设备法案》,规定电子垃圾应当进行分类投放,与其他未分类的城市固废分离开来,不仅为回收利用金属等原料创造了条件,还能够让电子废物中的污染物得到妥当处置。在电池的回收上,政府于1998年颁布了《电池条例》,2009年修订颁布了《电池法案》,根据法案的要求,电池零售商必须免费回收废旧电池。
规范市场 培育习惯
回收处理环环相扣
德国政府通过法律条令来规范引导消费者和市场的行为,同时通过“软性”机制和“硬性”条例相结合的方式普及垃圾分类回收。德国16个联邦州的垃圾分类有所不同,以记者所在的德国首都柏林为例,大体上可分为五大类,即有机垃圾、轻型包装、纸制品、玻璃制品以及其他生活垃圾等。每一种垃圾分类都用一种颜色代表,棕色垃圾桶用于装有机垃圾,黄色垃圾桶用来装轻型包装,纸制品则是用蓝色垃圾桶来装,玻璃制品则要装在绿色或者白色垃圾桶内。在柏林的大街上,通常会看到四个垃圾桶,分别用于装除了玻璃制品以外的四大类垃圾。之所以没有装回收玻璃的垃圾桶,是因为丢弃玻璃制品会发出声音,这类垃圾桶通常都统一安放在一个专门的回收区,远离居民楼,以免造成噪音污染。
为了让每个居民分类倒弃垃圾,德国政府制定了一套严格的处罚规定,并设有环境警察。一旦发现居民乱倒垃圾,环境警察就会发警告信,如居民不及时改正,会发罚单,再不改则会增加整栋建筑的垃圾回收费用,这不仅会招来邻居的谴责,甚至还有可能被管理员赶出公寓。为了适应垃圾分类,德国家庭的垃圾桶也都分为几个格子,把纸、塑料和厨余垃圾等随时分开,以便随手分类。
张佩表示,德国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及分类处理,体系发展健全,垃圾处理工厂技术水平和机械化程度高。政府不断提高垃圾回收和处理率,促使垃圾处理企业技术升级改造,最大化地将有利用价值的材料从垃圾里提取出来,下游的再生资源深加工企业也相应提升技术水平,充分利用再生资源,生产高价值的再生资源产品。整个社会对使用再生资源产品的接受程度不断提高,使得整个再生资源体系良性发展,进而实现循环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
德国的垃圾收集体系分为收和送两个体系。在一般各居民住户家中,都设有有机垃圾收集桶和剩余垃圾收集桶,每桶剩余垃圾的收集价格要高于有机垃圾的价格;各户居民可根据自己产生的垃圾量,确定所需垃圾桶的大小,桶大小不同交费价钱也不同,城市环卫局会定期上门收取和清空垃圾桶。每户人家都会有“收取垃圾的日历”,到了规定日子,环卫工人挨家挨户腾空指定垃圾箱里的垃圾。
在德国,大件垃圾、废旧电器、危险废物等有专门的回收点,每年有固定时间由垃圾回收企业提供上门回收,居民们会提前把不用的旧家具放置在路旁特定的回收点,而绝对不能随意丢弃。按照相关规定,居民必须为一些特殊物质的回收支付费用,交费标准为3欧元左右一件。所有的企业或公司都要对自己产生的垃圾付费。
循环经济势在必行
德国经验可资借鉴
结合多年工作经验,张佩认为,建立完善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将生活垃圾高效处理实现资源再利用是实现循环经济的最重要环节。从德国垃圾分类处理百年演进的经验可以发现,垃圾分类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必经之路,提倡以简单易行、循序渐进的方式进行,不断完善整个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现在中国比德国几十年前刚刚开始依法实行垃圾分类的时候起点更高。目前垃圾处理技术发展程度已经非常高,相应的终端垃圾处理设施建立起来后,可以利用自动分选技术弥补垃圾分类率暂时不高的情况,这样可以为民众逐渐适应垃圾分类并提高垃圾分离率赢得更多宝贵时间。
德国是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进展得最好的国家之一,其生活垃圾的分类与环保政策、循环经济政策有着密切的关系。循环经济就是在物质的循环、再生、利用的基础上发展经济。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德国位于世界前列,属于起步最早、发展水平最高、发展意识最为强烈的国家之一。其发展循环经济的目的是尽可能有效地处理垃圾,并从中获得新的资源或能源。
张佩说,循环经济已发展成为德国的一个重要行业,已成为企业和公民经济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乏很多成功经验值得借鉴。它的成功发展得益于德国的政府、企业和民众三方密切合作的“黄金三角”模式,即政府政策推动、相关产业贯彻执行、民众参与支持。发挥循环经济的特点和优势,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率,最大程度减少废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有助于实现社会、经济和环保的共赢发展。
(光明日报德国柏林电 记者 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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