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举办《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发布会

6月24日,福建省台港澳办与福建省发改委、福建省教育厅联合举办发布会,对5月出台的《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情况说明和政策解读。

 

福建省台港澳办副主任郑一贤首先对《实施意见》进行总体介绍。他表示,《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实际行动,也是着力在海峡两岸融合发展上先行先试、闯出新路的具体举措。

 

郑一贤表示,《实施意见》共分4大部分,42条措施,具有系统性、实用性、创新性三大特点,立足增进台胞民生福祉,回应广大台湾同胞关切,切实解决好台湾同胞长期关心的平凡事、细微事、普通事,努力把福建建成两岸往来最便捷、合作最紧密、政策最开放、服务最贴心、交流最活跃、情感最融洽的“第一家园”。

 

福建省发改委领导江智光就推进“小四通”的相关政策进行解读。江智光表示,福建已建立“小四通”工作机制,形成初步方案,各项具体工作正在积极开展。

 

江智光介绍,目前,在通水上,泉州、晋江市政府已成立向金门供水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制订相关工作方案,开展金门供水水源整治;马祖通水涉及的连江官岭至黄岐输水管道工程已开展设计工作。在通电上,福建已明确采用柔性直流输电系统,相关方案已经国家电网公司论证。在通气上,福建已初步确定通气方式,目前正在开展商务合作协商。在通桥上,福建已进入可行性研究阶段。

 

江智光称,在“小四通”具体方案上,福建坚持“远近结合、先易后难、民生优先”。通过实现“小四通”,福建将切实保障金、马地区的水、电、气等能源、资源的供应,以通电替代岛上柴油发电助力金门、马祖建设“绿色低碳美丽观光岛”,以通桥改善交通条件推动金门、马祖地区的旅游业发展。

 

发布会上,福建省教育厅领导王建南针对《实施意见》中涉及教育领域惠及台胞的相关政策,做出具体解读。从满足台胞子女就学需求、福建省高校扩大对台招生规模,扩大招聘台湾教师来闽执教、拓展教育领域交流合作等方面进行全面阐述。

 

王建南介绍,台胞子女就读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相关部门将按就近就便原则统筹安排就读公办学校。从2019年秋季开始,福建将对省内高校新招收的台湾学生及在校非延长学制的其他台湾学生按每人5000元标准一次性发放助学金。在现行高校录取台生政策的基础上,福建省将支持闽台高校、职业院校开展“2+2”和“1+2”“2+1”等合作模式,实行双录取双授学位。

 

王建南同时提到,福建省将重点提升闽台合作办学层次水平,推动闽台高校由部分领域、部分专业的合作,向联合举办高水平大学、应用技术类大学、二级学院的方向发展;同时支持闽台职业院校开展共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合办专业等交流合作,鼓励创新闽台职业教育合作模式。(中国台湾网、福建省台港澳办联合报道)中国台湾网6月25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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