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布公告:5月1日起对芬太尼类物质实施整类列管
| 编辑: 王瑞颖 | 时间: 2019-04-01 10:59:43 | 来源: 央视网 |
央视网消息:近日,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公告,宣布从5月1日起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
《关于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全文如下。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有关规定,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芬太尼类物质”是指化学结构与芬太尼(N-[1-(2-苯乙基)-4-哌啶基]-N-苯基丙酰胺)相比,符合以下一个或多个条件的物质:
一、使用其他酰基替代丙酰基;
二、使用任何取代或未取代的单环芳香基团替代与氮原子直接相连的苯基;
三、哌啶环上存在烷基、烯基、烷氧基、酯基、醚基、羟基、卤素、卤代烷基、氨基及硝基等取代基;
四、使用其他任意基团(氢原子除外)替代苯乙基。
上述所列管物质如果发现有医药、工业、科研或者其他合法用途,按照《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予以调整。
已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和《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芬太尼类物质依原有目录予以管制。
本公告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标签:
相关新闻
- 2019-02-21香港已为299种中药材确立标准
- 2018-11-07尖端医疗器械亮相进博会
- 2018-11-29“藏医药浴法”列入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 2018-08-27台湾医生在天津求学工作15年:天津成第二故乡
新闻推荐
- 《96分钟》特别放映:大麦娱乐携手中国台港电影研究会构筑对话新空间2026-01-08
- 翰墨传情连两地 新春送福暖乡邻2026-01-08
- “新国补”落地首周!消费市场“焕新”2026-01-08
- 台报社论:2026两岸关系将由民意推动2026-01-07
- 2026年“海娃闹春”圆满举办 50余名台胞台商共迎新春2026-01-07
-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加强两用物项对日本出口管制答记者问2026-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