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锐评:外商投资法为中国新一轮高水平开放护航

不久前,空中客车公司宣布,在中国深圳正式启用它在亚洲设立的唯一创新中心,利用当地创新人才、技术以及合作伙伴优势,进一步拓展空客的创新能力,塑造飞行的未来。

 

空客这一举动是对2018年开始的中国新一轮高水平开放富有意义的注解。面对去年全球跨国投资下降19%的“阵阵凉意”,中国吸引外资却逆势增长了3%,这一趋势也被带进到2019年。中国商务部最新数据显示,今年1月中国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4.8%,美国和荷兰对华投资分别实现了124.6%和95.6%的强劲增长。

 

全球经济复苏动能在减缓,但中国为实现高质量发展而进行的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却一刻没有停止。一个明显举动就是2900多名中国人大代表正在北京审议的外商投资法草案,中国有意通过这部法律为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其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实现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护航。

 

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先后通过被称作“外资三法”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为外商在华投资运营提供法治规范和保障。40年来,外商依据这三部法律和其它中国法律,在华设立企业累计达95万家,实际投资超过2万亿美元,它们为促进中国经济持续发展、扩大对外贸易、优化产业结构、增加就业、健全市场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最高领导人习近平认为,过去40年中国经济是在开放条件下取得的,未来中国经济要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也必须在更加开放条件下进行。五年前,中国决定全面深化国家社会发展各项改革,其中包括加快完善开放型经济体系,以及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统一内外资法律。2018年中国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人大将外商投资法纳入当年立法计划,把它作为统领外商在华投资的基础性法律,并取代现行的“外资三法”。

 

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货物贸易国、第二大服务贸易国,中国在制订外商投资法草案中体现了开放透明、立足国情实际与国际规则相衔接、内外资一致的立法遵循。比如,这部法律草案不仅广泛征集政府、研究机构、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也通过网络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听取在华外国商会、外资企业的意见,注意与国际通行的经贸规则、惯常做法相衔接,最后由中国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立法程序两次审议通过后才提交中国人代会审议。

 

外商投资法草案包括总则、投资促进、投资保护、投资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6章,虽然只有41条,看似很简单,但大道至简,回应了外界关切,体现了中国开放自信。

 

比如,法律草案规定,中国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在投资准入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中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给予国民待遇并按内外资一致原则管理;在公平竞争方面,外资企业依法平等适用中国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参与标准制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外商在华投资技术合作条件只能由投资各方遵循公平原则平等协商确定,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转让技术。此外,这部法律草案还对提高外商投资政策透明度、管理服务、产权保护、强化对政府制定涉外资规范性文件的约束、促使地方政府履行政策承诺及合同、建立投诉机制等,制订了明确的法律规定。

 

分析人士指出,外商投资法立法宗旨在于为外商投资准入、促进、保护和管理确定基本制度框架和规则,在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背景下,由于内外资市场主体管理的一致性原则,外商未来在华遇到其它问题均可通过中国相关法律获得公平、平等、透明地解决。至于外商投资法草案明确规定,“建立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进行安全审查”,这一条款既是中国主权,也符合各国通行规则。美国、欧盟早就有此制度,且近年来实施得更加严苛。人们没必要大惊小怪。

 

中共十九大提出,凡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都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外商投资法草案有望获本次中国人代会通过,并取代早先的“外资三法”,这也将成为中国更加注重规则等制度型开放的重要标志。在今年全球经济不确定因素不断增加的大背景下,中国政治稳定、社会稳定、市场庞大且富有韧性,有全球最全的产业链条,可以期待,外商投资法将为外商在中国这条稳固宽广的跑道上加速发展、为中国新一轮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稳健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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