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惠台31条”之后 大陆为台湾同胞又推出一项利好政策
| 编辑: 左妍冰 | 时间: 2019-01-16 11:49:33 | 来源: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海峡飞虹 | 
海峡飞虹消息(记者 马晓叶):在今天(16日)举行的国台办例行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马晓光介绍说,近日,教育部、中央台办、国务院港澳办联合印发了《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凡符合条件,在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台湾同胞,可凭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这是大陆有关部门继出台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31条措施”之后,为台湾同胞落实同等待遇推出的又一项利好政策。特别是回应了那些已经在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台湾学生的需求,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今年上半年资格考试日期定在3月9号,报名时间是1月15号到18号,有关具体的情况可以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和教育部政务新媒体“微言教育”来查询,欢迎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踊跃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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