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附加项扣除报晚了怎么办? 税务总局:可补报
编辑: 王瑞颖 | 时间: 2018-12-25 09:34:31 | 来源: 人民网 |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下午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和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刘丽坚介绍国务院印发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并答记者问。
有记者提到,对于1月初就要发工资的单位来说,是否还来得及享受我们的专项附加扣除。对此,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罗天舒表示,由于时间紧张,为了能够保证让大家尽可能的在1月初领工资时就能够享受到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税务部门已经提前做了一些安排。
一方面,税务部门提前对这些单位的情况做了摸底,初步统计大概有20多万的单位涉及到1月初就要发工资。已经提前对他们做了点对点的精准辅导培训,帮助他们掌握政策,开始填报信息。这些点对点的培训辅导工作到昨天晚上已经全部完成。目前,据初步统计,已经有800万左右的纳税人开始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了,主要是1月初就要发放工资的单位职工。
另一方面,在设计上,会有多种渠道的服务帮助大家填报信息,掌握办税流程。因为手机APP和网页端需要和税务端、扣缴端进行联动调整,而且目前正在根据前期填报的信息进行最后校验,所以要到12月31日才能正式投入使用。为了满足提前填报信息纳税人的需要,税务部门专门给他们发送了电子模板和纸质表,同时在22号专扣办法公布的当天,统一升级了全国免费的扣缴端软件,这个软件可以具备采集电子模板的功能,同时也具备根据采集进来的专扣信息自动计算税款的功能。这个功能已经提供给各个单位,他们可以在此基础上计算税款、安排资金,税务部门希望广大的扣缴单位和纳税人共同和我们税务机关配合好,大家齐心协力把这项工作做好,尽量让每一位纳税人都能够在领1月份工资时,就能够享受到减税红利。
罗天舒最后强调,晚报可以补扣。万一有些纳税人在这期间出国了、出差了,没来得及填报信息,没关系,回来之后填报完信息之后,在下个月发工资时可以一次性补扣,当月补扣不完的,以后的工资可以继续补扣,一直到您将可以享受的所有减税红利都享受完为止,保证一分不少地让大家享受到。(人民网北京12月2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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