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对原产美国进口高粱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编辑: 母曼晔 | 时间: 2018-04-17 15:52:31 | 来源: 人民网 |
商务部17日发布2018年第38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
商务部裁定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存在倾销,国内高粱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根据裁定,自2018年4月18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时,应依据裁定所确定的各公司保证金比率(178.6%)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10079000项下。
初裁后,商务部将继续对本案进行调查并作出最终裁定。商务部将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规则保障各利害关系方的正当程序权利。
相关新闻
- 2018-04-17商务部回应美国向中兴采取管制措施:随时采取必要措施
- 2018-04-17中国外交部:美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政策损害各国利益
- 2018-04-16中美商界期待尽快结束贸易战
新闻推荐
- 2025年消博会现场直击:多国企业共同开启买买买卖卖卖模式2025-04-18
- 商务部回应是否与美方沟通:“解铃还须系铃人”2025-04-18
- 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在南京举办台商代表座谈会2025-04-18
- 宋涛会见洪秀柱一行2025-04-18
- 唐代壁画系列展在台湾新竹开启闭幕之作2025-04-18
- 《长安三万里》即将在台湾上映 同步推出闽南语版本2025-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