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继续执行沪港通个人所得税暂免政策
| 编辑: 母曼晔 | 时间: 2017-11-14 11:01:33 | 来源: 人民网 |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继续执行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确,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7年11月17日起至2019年12月4日止,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新闻推荐
- 这些“万亿地级市”,增长密码是什么?2026-02-27
- 《台湾光复那些年》新书发布 台湾各界人士呼吁铭记光复历史2026-02-27
- 3月,一批新规将施行2026-02-27
- 春节假期近6.9万人次经福建口岸往来两岸2026-02-27
- 8000多亿春节旅游账单,藏着团圆新解法2026-02-27
- 各地迎来复工返岗高峰 “春风”拉满节后复工复产的“进度条”2026-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