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继续执行沪港通个人所得税暂免政策
| 编辑: 母曼晔 | 时间: 2017-11-14 11:01:33 | 来源: 人民网 |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继续执行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确,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7年11月17日起至2019年12月4日止,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新闻推荐
- 独家视频丨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二〇二六年新年贺词2025-12-31
- 全国政协举行新年茶话会 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2025-12-31
- 中俄两国元首互致新年贺电2025-12-31
- 正义之师行正义使命——军事专家谈“正义使命-2025”演习2025-12-31
- 多国表示恪守一个中国原则 支持中方立场2025-12-31
- 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员及调解员名册正式发布2025-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