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冈比亚伊斯兰共和国关于恢复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 编辑: 母曼晔 | 时间: 2016-03-17 19:56:35 | 来源: 新华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冈比亚伊斯兰共和国关于恢复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冈比亚伊斯兰共和国,
根据两国人民的利益和愿望,
为在《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以及国际法准则基础上推动和加强两国友好合作关系,惠及两国人民,
兹同意并决定自公报签署之日起恢复大使级外交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冈比亚伊斯兰共和国同意互派大使,并根据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为对方大使馆的建立和履行职务提供方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支持冈比亚伊斯兰共和国为维护国家主权和发展经济所作的努力。
冈比亚伊斯兰共和国政府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冈比亚伊斯兰共和国政府承诺不同台湾发生任何官方关系,不进行任何官方往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冈比亚伊斯兰共和国政府的上述立场表示赞赏。
双方签署代表受各自政府授权,签署公报中、英文本一式两份,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冈比亚伊斯兰共和国
代表 代表
王毅 内纳·麦克道尔·盖伊
二○一六年三月十七日于北京
新闻推荐
- 台胞热议“十五五”:两岸携手 共话融合发展新机遇2026-04-17
- 2026海峡两岸(湖南)青年交流发展大会成功举办2026-04-17
- “刻在骨子里的文化记忆不会磨灭”——2026年桂台各民族欢度“广西三月三”大联欢侧记2026-04-17
- 台湾青年来到临沧耿马,与当地各族民众共庆傣历新年2026-04-17
- 台湾青年走进云南临沧:体验非遗技艺 感受傣族文化魅力2026-04-17
- 瞰耿马:万人泼水送祝福 共迎傣历1388年2026-0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