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41名旺角暴乱者被控“暴动罪”

在香港旺角暴乱事件中,再有一名23岁男子被控“暴动罪”于13日早上提堂,至今已有41人被控“暴动罪”,其中一人提堂时改控“非法集结”。

 

13日提堂的被告霍廷昊,23岁,报称无业。控罪指,被告在2月8日晚上至9日凌晨,在旺角一带与其他人士参与暴乱。案件暂时无须答辩,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4月再提堂,等候警方作进一步调查和索取法律意见。

 

特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13日表示,有人指责食物环境卫生署与警察连手扫荡无牌小贩,导致骚乱,有关说法不公平,亦不应被用作发动暴力袭击的借口。

 

高永文表示,食物环境卫生署人员直至年初一晚9时,都没有在旺角采取行动,但已被超过50人包围叫嚣、侮辱和冲击,有小贩管理队员受伤,亦有人用小贩车推向和追逐食环署人员,令他们人身安全受威胁,在无可选择下寻求警察协助,他们在警员到场后不久离开。

 

此外,13日凌晨香港再发生疑似纵火事件,葵涌八号货柜码头停车场发生三级火警,现场曾传出多次爆炸声,消防员在凌晨约2时许将火救熄。火警共波及31辆各类车辆,所幸无人受伤。

 

消防人员初步调查后认为起火原因可疑,警方暂列“纵火”案件处理,由葵青警区刑事调查队跟进。此前,旺角地区已连续发生疑似纵火事件,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