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去年1971宗私隐投诉创新高 市民保障个资意识升

香港去年1971宗私隐投诉创新高 市民保障个资意识升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黄继儿主持新闻发布会,回顾2015年公署的工作、介绍2016年的工作重点,以及发表一份视察报告。(图:香港《文汇报》/梁祖彝 摄)

 

中新网1月27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近年不时出现“人肉起底”事件,受害者的照片及电话等个人资料在网络平台被公开。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去年接获241宗投诉,与网络欺凌及网上泄露个人资料等有关,较前年增加17%,属历年新高。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黄继儿提醒市民,注意个人“数码脚印”,避免曾在社交网站公开的数据被挪用。此外,公署去年共接获1,971宗投诉,较前年增加16%亦见新高。

 

公署26日发表2015年工作报告,列出去年接获241宗与信息及通讯科技应用有关的投诉,涉及流动电话应用程序及社交网站占161宗、在互联网披露或泄露个人资料占85宗,及网络欺凌占22宗。

 

黄继儿表示,投诉数字创新高,反映市民对保障个人资料的意识提升,未来会继续加强宣传及教育。

 

黄继儿称,随着信息科技发展,港人使用智能电话愈来愈频密,相信个人资料被使用的投诉个案会继续上升。他举例“低头族”下载手机应用程序时,未看清楚随即同意条款,使程序有可能读取手机内的私人数据。

 

他又指,网络欺凌的现象愈来愈受关注,但香港未有法例规管,未来会继续研究及更新指引。

 

首席个人资料主任胡美丽表示,根据私隐条例第52条,若个人资料是与朋友交往时被透露,在条例下可获得豁免;但不论是机构或个人,如未经当事人同意公开发布个人资料,公署有权发出执行通知要求删除,对方若再不依从,会转介予警方跟进,违者可被罚款1万港元。不过,公署强调,要视乎个别案件情况去判定有无违反法律。

 

公署去年接获的1,971宗投诉,涉及私营机构占74%、公营机构或政府部门占11%、其余15%则投诉个别人士。被投诉的私营机构主要针对金融及财务(390宗)、物业管理(156宗)和电讯公司(115宗),主要投诉未经当事人同意而使用其个人资料,占整体投诉40%、其次投诉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和手法,占整体投诉的37%;13%有关资料保安,查阅/更正个人资料的投诉占8%。

 

黄继儿估计,当中约90%以上经初步调查后,不能跟进或投诉人不追究。

 

公署去年接获查询个案较前年上升7%至18,456宗,最多人查询的范畴依次为查阅数据要求(14%)、涉及雇佣(12.7%)、直接促销活动的个人资料使用(11.9%),及收集/使用香港身份证号码或副本(6.5%)。其中与互联网有关的查询占726宗,较前年上升18.8%,主要涉及网络起底、流动应用程序及网络欺凌。

 

另外,公署去年视察本地一间旅行社,了解旅游业界处理个人资料情况,发现网上报团旅客需要提供身份证号码及住址,但门市报团旅客则不用提供,建议旅行社划一收集资料政策,同时向旅客说明转移个人资料给合作伙伴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