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政府:维护国家安全是澳门特区的宪制责任

中新社澳门7月1日电 澳门特区政府1日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国家安全法”表示,维护国家安全是澳门特区的宪制责任。

 

特区政府发言人办公室当天发布新闻稿说,今天,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澳门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维护国家安全是包括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的全体中国公民的共同责任。《澳门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澳门特区应自行立法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据此,澳门特别行政区已于2009年制定《维护国家安全法》,履行了有关宪制责任。

 

新闻稿说,根据《澳门基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全国性法律除列入基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特别行政区实施。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没有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

 

新闻稿强调,澳门特别行政区将一如既往地推进宪法和《澳门基本法》的教育,巩固和发展爱国爱澳优良传统,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一起为维护国家安全作出应有努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