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越联合公报:早日达成南海行为准则
编辑: 许子晨 | 时间: 2015-04-09 10:09:30 | 来源: 中国政府网 |
4月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东门外广场举行欢迎仪式,欢迎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访华。
新华社北京4月8日电
中越联合公报
一、应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的邀请,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阮富仲于2015年4月7日至10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正式访问。
访问期间,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与阮富仲总书记举行会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分别会见阮富仲总书记。在友好、坦诚的气氛中,双方相互通报了各自党和国家的情况,就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两党两国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达成广泛共识。除北京外,阮富仲总书记还前往云南省参观访问。
双方一致认为,访问取得了圆满成功,为推动中越关系稳定健康发展,维护两国人民根本利益作出了重要贡献,也对促进本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合作与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二、双方对各自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取得的历史性重大成就感到高兴,强调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和具有本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是符合两国人民根本利益的正确选择。双方将继续努力,相互借鉴,推动中国改革开放和越南革新事业向前发展,不断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注入新活力。
越方高度评价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各项事业取得的重大进展,衷心祝愿并相信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下,一定能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胜利实现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
中方高度评价越共十一大以来越南人民在越南共产党领导下全面推进革新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衷心祝愿并相信越南人民一定能实现越共十一大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现代化、工业化事业,胜利实现把越南建成民富、国强、民主、公平、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目标。
三、值此中越建交65周年之际,双方回顾了两国人民在争取民族解放时期和推进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事业进程中并肩携手、相互支持、相互帮助的优良传统。中越作为重要邻邦,一致认为两国政治制度相同、发展道路相近、前途命运相关,两国发展互为重要机遇。
双方总结了中越关系发展的重要经验和启示:中越传统友谊由毛泽东主席和胡志明主席等双方老一辈领导人亲手缔造,是两党两国和两国人民的宝贵财富,应珍惜、维护并发扬光大;中越两国拥有广泛共同利益,这是两国关系的大局所在,双方应始终坚持相互尊重、坦诚协商、求同存异、管控分歧;中越政治互信是双边关系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双方应加强高层交往与沟通,从战略高度引领双边关系向前发展;中越互利合作给两国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有助于促进地区的和平、发展与繁荣,应予全面深化和加强。
四、双方重申,中越将继续坚持并努力落实好“长期稳定、面向未来、睦邻友好、全面合作”方针和“好邻居、好朋友、好同志、好伙伴”精神,始终牢牢把握中越关系发展方向,推动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不断向前发展。
双方一致同意,重点在以下领域深化合作:
——通过灵活方式,继续保持两党两国高层密切接触的优良传统,就国际地区形势和双边关系重大问题及时交换意见,不断深化战略沟通,巩固政治互信,加强对中越关系发展的引领和指导。
——继续发挥好中越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等两党两国间交流合作机制的作用,统筹推进合作,协调解决问题,服务于两国人民利益。实施好《落实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行动计划》,推动两国各领域务实合作取得新进展。
——落实好两党合作计划,继续办好理论研讨会,推进两党对口部门交流合作,就党的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国家治理等加强经验交流,深化党政干部培训合作。积极推动中国全国人大和越南国会、中国全国政协和越南祖国阵线之间的友好交流合作。
——落实好《中越2012-2016年经贸合作五年发展规划》,推进落实重点合作项目清单和双方业已签署的各项经贸合作协议。促进双边贸易稳定、平衡、可持续增长,中方鼓励中国企业扩大进口越南有竞争力的商品,双方积极研究商签《中越边境贸易协定》(修订版)。尽快协商并确定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共同总体方案,切实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项目。推进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等产业和科技、医疗、检验检疫等领域合作。中方支持中国企业赴越投资兴业,也愿为越南企业来华开拓市场创造更便利条件。越方将为中国企业在越投资经营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双方宣布正式成立基础设施合作工作组和金融与货币合作工作组。同意加强上述两个工作组同海上共同开发磋商工作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各领域合作全面发展。
——加强在外交、国防、执法和安全等领域交流合作。继续做好年度外交磋商,拓展两国外交部间交流合作。保持两军高层接触和防务安全磋商,加强两军边防友好交往,妥善管控分歧,深化军队党务和政治工作经验交流,加强人员培训合作,继续举行海军北部湾联合巡逻和军舰互访活动。深化安全和执法领域合作,加强安全对话,有效落实双方业已签署的合作机制和合作协议,加强在反恐、禁毒、打击电信诈骗、出入境管理、边境管控、网络安全等领域合作,保护对方国家驻在本国的机构、企业和人员安全。
——扩大双方新闻、文化、教育、旅游等各领域及两国地方间的友好交流与合作,继续办好中越青年友好会见、人民论坛等民间交流活动,积极推进互设文化中心工作,加强两国媒体交流和记者互访,深化双方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间友好交流,切实加强中越友好宣传,不断增进两国民众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
——继续发挥好中越陆地边界联委会作用,落实好两国陆地边界有关法律文件,尽早签署《合作保护和开发德天瀑布协定》和《北仑河口自由区航行协定》,共同维护边境地区稳定和发展。发挥好中越陆地边境口岸管理合作委员会作用,加强双方边境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提升两国边境口岸开放合作水平。加强双方边境省(区)合作,促进两国边境地区共同发展。
五、双方就海上问题坦诚交换意见,强调恪守两党两国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认真落实《关于指导解决中越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用好中越政府边界谈判机制,坚持通过友好协商和谈判,寻求双方均能接受的基本和长久解决办法,积极探讨不影响各自立场主张的过渡性解决办法,包括积极研究和商谈共同开发问题。共同管控好海上分歧,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DOC),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早日达成“南海行为准则”(COC),不采取使争议复杂化、扩大化的行动,及时、妥善处理出现的问题,维护中越关系大局以及南海和平稳定。
双方一致同意,推进海上共同开发磋商工作组工作,加强低敏感领域合作,稳步推进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划界谈判,积极推进该海域共同开发,年内尽早启动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共同考察。
六、越方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与中国统一大业,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越南不同台湾发展任何官方关系。中方对越方上述立场表示赞赏。
七、双方同意继续加强在联合国、亚太经合组织、中国-东盟等多边框架内的协调与配合,共同维护和促进世界的和平、繁荣与发展。中方支持越方成功主办2017年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越方祝贺中方成功主办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双方同意加强地区互联互通建设合作,促进地区共同发展。
八、访问期间,双方签署了《中国共产党和越南共产党合作计划(2016-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引渡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关于中越联合勘探北部湾海上油气资源税收问题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防部联合国维和领域合作备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计划投资部关于成立基础设施合作工作组的谅解备忘录》、《中国人民银行与越南国家银行金融与货币合作工作组工作大纲》、《中国中央电视台与越南电视台合作拍摄电视专题片谅解备忘录》等合作文件。
九、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对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以及中国共产党、政府和人民所给予的隆重、热情和友好的接待表示衷心感谢,邀请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尽早对越南进行正式访问。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对此表示感谢并愉快地接受了邀请。
2015年4月8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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