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香港政改方案增竞争成分 回应民主诉求

香港特区政府22日公布政改方案,介绍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的具体安排。此间分析人士认为,这份新方案较以往选举行政长官增加了竞争与民主成分,有助于推动香港的民主进程。

 

在方案中,提名委员会由1200人按四大界别组成,获得120名提委会委员联合推荐即可成为参选人,每名参选人最多可获得240名提委会委员联合推荐,即制度上可容许最少5个及最多10个参选名额;每名提委会委员可支持最少2名、最多全部参选人,提委会须提名2至3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最后由香港500万合资格选民进行一轮投票,得票最多者当选。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香港理工大学中国商业中心研究员刘迺强23日对记者表示,新方案中,“入闸”的要求比以前降低了,“出闸”时每位提委可以投2到N票,也是放宽了门槛。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香港大学法律系教授陈弘毅告诉记者,特区政府本次提出的两阶段提名程序,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8·31”决定框架下寻求开放、透明及引入竞争选举的方法。他说,新方案的设计更加民主,参选人在提名的第一阶段,即推荐阶段只需得到120人,即提委会十分之一人数的支持,每位参选人获得推荐的提委人数也有上限,这样也保证了有更多人可被推荐成参选人。

 

陈弘毅表示,若较多人被推荐成参选人,他们之间在第一阶段后即可相互竞争,向提委会及社会人士介绍其政纲,社会人士也可通过一定渠道表达他们是否支持某位参选人,提委会可参考民意调查作出提名决定,届时每位提委可投票支持2个以上参选人,这个设计有利于产生比较多的最终候选人,将更有利于竞争。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荣休讲座教授刘兆佳认为,政改方案综合考虑了维护国家安全、维护“一国两制”及保证香港繁荣稳定等因素,由于该方案需要兼顾各方利益和需求,因此是目前最实际、最合适的安排。

 

香港特区行政会议成员叶刘淑仪也认为,提委最少要选2个参选人、逐一投票的“出闸”制度,是国际上最能促进选出中间温和派的制度。相信方案可使不同政见、不同背景、甚至弱势一些的候选人都能参与选举。(记者王小旎 牛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