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月娥:偏离宪制基础就无法实现普选特首

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5日晚表示,如果偏离香港政制发展的宪制、法律基础,就无法实现普选行政长官。有人提出“撤销人大常委决定”,这是不可能的,也是不被接受、不切实际的。

 

当晚,香港岛各界联合会举行“2017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咨询会”,200多个社团的代表近千人参加。咨询会刚开始,近千人一起高喊“我要投票选特首”、“2017机不可失”,希望抓住历史机遇,实现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

 

咨询会现场挂出写着“理性务实,凝聚共识,落实一人一票选特首”的大幅横额。出席咨询会的林郑月娥表示,横额概括了第二轮公众咨询的工作、目标。只要理性务实、凝聚共识,“一人一票选特首”的愿望是可以成真的。

 

她强调,香港是法治社会,香港政制发展、普选行政长官的宪制、法律基础来自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决定尤其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

 

林郑月娥表示,香港市民热切期待尽早落实普选特首,全港500万合资格选民选特首要比1200人的选举委员会选特首更民主。普选后,特首施政会更贴近民意。

 

林郑月娥指出,只有实现普选特首后,才会普选立法会。如果错过2017年普选特首,会造成“双失”——既无法普选特首,也无法普选立法会。

 

林郑月娥表示,2017年成功落实普选行政长官后,相信可以继续完善、优化选举制度,令香港的政制发展继续迈步向前。机遇面前,没有理由拒绝、错失机会。她呼吁市民多发声,将自己对普选行政长官的期盼清楚告知立法会议员。

 

咨询会上,香港岛各界联合会理事长蔡毅表示,香港可以普选行政长官,来之不易,这是历史性的机遇。如果日后立法会议员否决特区政府提交的政改方案,相信市民难以接受。

 

香港岛各界联合会支持按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8月31日通过的有关决定框架,落实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迈出民主发展的一大步,让香港500万合资格选民一人一票选特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