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入境处严厉打击水货客 仍欢迎内地客游玩购物

香港入境处今天称,自2012年9月至2014年12月底,已抓捕粤港两地水货客1877人,其中268人已提交法院检控,分别判监19天至3个月不等。

 

入境处助理处长冯伯豪表示,香港十分欢迎内地旅客来游玩及购物,但若在香港“走水货”,就已触犯了入境条例。按法例,持旅行签证抵港的内地旅客不允许在香港从事任何形式的工作。因此,内地旅客若受雇于任何人士并收受报酬,行为已属违法。

 

他说,水货客每次的报酬约为几十至上百元,虽然数额不多,但也是犯法行为。经抓捕后,证据确凿者将会提交香港法院进行刑事检控,最高可罚款5万港元加监禁2年。

 

冯伯豪解释说,水货客平均每天出入境3至4次,极端者一天之内可出入境十多次,为边境检查带来巨大压力,并严重影响口岸两地居民的正常生活。香港自2012年9月开始着手解决水货客问题,至2014年底,入境处已联同香港警务处进行了166次执法行动,其中大多数为代号“风沙行动”的反非法劳工联合行动。

 

他说,入境处在监查水货客的同时,也抓捕涉嫌聘请内地旅客进行走私活动的香港居民,至今已有20名因组织、策划及雇佣他人进行走私活动的香港居民被捕并遭检控。

 

冯伯豪认为,香港是个包容的城市,他乐于见到内地旅客来此购物,并为香港带来巨大经济收益。但“走水货”是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他呼吁内地旅客不要以身试法。(记者陈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