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海关“原产地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将于明年中期运行

记者22日从海关总署了解到,中韩海关间建设的“原产地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将于明年中期投入运行,届时进口人可免于提交纸质原产地证书即可享受自贸协定带来的关税优惠。

 

中韩自贸协定日前生效。按照自贸协定原则,只有符合原产地规则的协定成员原产货物才享受关税优惠。因此,科学合理、宽严适度的原产地规则,是确保自贸区健康实施的关键。

 

海关总署副署长孙毅彪表示,随着我国签署自贸协定范围的扩大,为做好原产地规则的实施,中国海关在监管理念、制度和科技应用等方面不断探索创新,将积累的较为成熟的原产地管理模式与经验转换为国际通行规则。

 

据他介绍,为顺应无纸化通关,中国海关在世界范围内首创了原产地的电子数据交换机制,改革原产地规则中“直接运输”条款的应用模式,得到世界海关组织和越来越多自贸伙伴海关的认同。目前包括中韩自贸协定在内,我们已在4个自贸协定项下建立了“原产地电子数据交换系统”,3个自贸协定项下正在加快推进中。

 

目前我国与22个国家或地区签署了14个自贸协定。截至今年10月,各自贸协定项下进口货物4056亿美元,享受关税优惠1642亿元。仅2014年,海关监管自贸协定项下进口货物778亿美元,给予关税优惠333亿元。(新华网电 记者王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