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大学应有淘汰机制

台湾《立报》30日社论说,最近有台湾“立法委员”要求废除大学退学机制,但马上被若干大学打枪。现行的台湾岛内大学教育,学费虽由学生负担,但进入校园只想混日子,并没有实质意义。教育的目的绝不是把学生退学为己任,但能让学生有所警示,自然不该贸然取消。

 

最近有“立法委员”替大学生发声,在“立法院”议事厅上要求“教育部长”吴思华承诺,大学校园不要有退学作为;这样子的言论马上被若干大学打枪,因为退学不是学校威吓学生的手段,而是学生如果不尊重学习,舍退学之外能有何种机制可以代行?

 

根据“教育部”统计,2013学年大学生退学比率约1.89%,其中因为学业成绩太差被退学的仅千分之4,其余多是因兴趣不合、逾期未注册或未复学而退学。是故“立委”要求废除退学机制,尚有可商议空间。

 

且依现行制度,各校对于退学办法宽松不一,台师大最先在4年前取消退学制度,是因为学生被连续“二一(代表所修学分中有1/2是不及格的红字)”后被勒令退学,事后学生后悔盼能有弥补机会而取消退学制;台大是一学期学分被当达1/2后,下学期再达1/3就退学,台大认为,这是要给学生警示作用,让学生知道“痛”一下。

 

还有更多的学校,在少子化威胁下,避免得罪学生,以不当人或打高成绩分数来回避,甚至于让学生挑选最少学分数,一再延毕课业,退学只是徒具形式。

 

在讨论退学机制之前,也得正视一个事实。上大学念书的学生,已经年满18岁,对外他们争取民主政治的投票权;在校园内,自然也应该表现出成熟判断能力。

 

因此进入大学校园后,大学生可忙于社团活动,或者其他工读机会,但面临课业将被“二一”的状况下,学校就得找学生来谈话,分析究竟是无心于课业,或者另有其他因素,如果是志愿不合的状况下,退学无疑是最佳机制。

 

现行的台湾大学教育,学费虽由学生负担,但有太多的社会资源投入学府,如果进入校园只想混日子,岂能不愧于社会的投注?一味勉强撑到领取毕业证书,其实没有实质意义。

 

教育的目的绝不是把学生退学为己任,但如果没有退学等机制存在,如何能让学生有所警示,退学自然不该贸然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