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服务贸易协议》令内地与港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

香港特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樑30日撰文表示,两地在香港签署了CEPA框架下的《服务贸易协议》,进一步对香港开放内地的服务业市场,令内地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这次的协议成为两地多年来在CEPA下持续开放服务贸易的里程碑。

 

苏锦樑表示,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曾俊华与国家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于本月27日在港签署《服务贸易协议》,为香港业界进入内地市场进一步创造有利条件,为内地改革开放作出贡献,同时为两地创造更多财富和就业机会。

 

在内容方面,苏锦樑说,新协议进一步加大内地开放措施的宽度和深度,当中包括把大部分在广东先行先试的开放措施推展至在内地全境实施,以及减少负面清单中的限制性措施。

 

他说,整体上,内地对香港服务贸易开放了153个部门,占全部服务贸易部门的95.6%;就“商业存在”的服务模式,有62个部门对香港实行国民待遇,即内地对香港服务提供商再无特殊限制,实行国民待遇。此外,在跨境服务和文化及电信领域的正面清单中亦新增了多项开放措施。

 

在提高投资便利化方面,苏锦樑介绍,香港服务提供商在大部分服务贸易部门的投资,其公司设立及变更的合同、章程审批将改为备案管理。这项简化审批手续的措施,有助吸引更多港资进入内地开业。

 

苏锦樑说,新协议亦明确将CEPA定位为内地对外开放程度最高的自由贸易协议。《服务贸易协议》文本中的“最惠待遇”条款,表明内地对其他国家或地区提供优惠待遇,如有优于CEPA的,也会延伸至香港,保证香港继续享受内地最优惠的开放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