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放宽人民币清算行平仓规定
| 编辑: 左妍冰 | 时间: 2015-11-07 09:19:33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自11月2日起,台湾货币政策主管部门放宽了指定银行(人民币参加行)得与人民币清算行平仓规定,同时交易种类放宽为即期、远汇及换汇均可交易。
这一规定包括由公司、行号、团体办理的人民币跨境货物贸易,扩增为人民币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直接投资相关的人民币买卖;自然人方面,通过账户买卖金额也适用,每天仍以2万元人民币为限。
台湾货币政策主管部门官员表示,放宽相关规定后,当离岸(CNH)与在岸(CNY)人民币的汇价出现价差时,更多的客户可以选择到对自己有利的市场(在岸或离岸)进行人民币买卖。(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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