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港内地游客维权先要跨越“三座大山”

赴港内地游客维权先要跨越“三座大山”

内地游客在退回药款后和药店签的退货协议,其中写明双方不得追究。
 

赴港内地游客维权先要跨越“三座大山”

许先生从香港买回的“皇帝果”。
 

这是一组有所降低的数据。香港海关8月公布的数据显示,香港监管药房不良营商手法的条例实施两年来,海关共调查1296宗个案,其中药店行业最多,但最终被检控的个案只有149宗。

 

“我需要如实的报道、合理的回复、公平的判决结果。”在香港一家药房遭遇天价玛卡,刷掉10万港元的费先生,认为自己的诉求很正常。

 

但他不知道,他是少有的在拿回大部分药款后,仍然坚持追究到底的消费者。

 

“我们需要这样的固执,它能治愈现在的沉疴。”一位香港网友在评论此事时如此写道。

 

华西都市报记者调查发现,成本高昂、举证困难、耗时漫长,已经成为内地游客赴港维权首先需要跨越的“三座大山”。

 

维权个案1连发25封投诉信折腾半年开销已远超药费

 

在香港维权有多艰难?李小姐的经历极具说服力。

 

在李小姐的邮箱里,保留着一大堆信件。这是她不断向包括香港消委会在内的各大机构的投诉信,29日在接受华西都市报记者采访时,她数了数,竟然多达25封。

 

其实,向香港消委会投诉,几乎是每位在港消费遭遇骗局的游客都会选择的方式。这个致力成为消费者信赖的靠山,在市场上建立安全,公平及可持续消费环境的机构,被警察和海关建议为遇到消费争执时,消费者求助的首选机构。

 

李小姐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半年前她在香港遭遇了天价药,虽然药款不多,但在她看来,店家不良经营的手法明显。

 

因为家中有亲人从事中药材生意,李小姐对药材知识也有所了解,她在写给消委会的投诉信中,将自己的质疑逐一罗列。首先,在《中国药典》、香港卫生署中药材进口名单及《中医药条例》(香港法例第549章)附表1或附表2中,她没有找到所购买的美国野生珍珠草和加拿大佛手参的名字,她质疑店家售卖药材的渠道合法性,以及是否虚构药品名称出售假药。

 

其次,给李小姐开处方药的药剂师看上去过分年轻,要知道香港合格注册药剂师至少要有10年左右的临床经验,她就此质疑药剂师是否具备药师资格。

 

“最后,我还没确认要,店员就给我打成粉了。”李小姐觉得,这属于强迫和欺骗消费者,是不公平的交易行为。心有不平的她在半年内多次向香港相关部门发出投诉信。在消委会最初的回复中,药店的态度非常强硬,直到她投诉至海关,并赴港到香港海关接受问询,药店才算松口。

 

最终争取了大半年,在香港消委会最近一封回复信中,店方表示愿意在李小姐不用退还药品的情况下,退还她16.7%的现金。

 

香港消委会在答复中称:本会是法定机构而并非政府执法部门,处理消费者的投诉是以调停方式进行,投诉端赖有关之商号愿意合作始能妥为处理,否则,消费者可能须透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个案。

“也许,想全部退钱真的很难。”李小姐感叹,现在她为了处理此事香港内地两边跑的开销已远远超过买药的费用,但放弃又实在不甘心,“能怎么办呢?就一直投诉下去吧。”

 

维权个案3药店僵持5小时警方海关出面才要回全款

 

10月20日,宁波的许先生在香港一家药店买126港元的止咳药水,但在刷卡时变成了22800港元的“皇帝果”,在内地中药店,这种价值3880元一钱的昂贵中药,被认定为疑似2元一两的常见中药西青果。此事被华西都市报披露后,引起极大关注。气愤的许先生将自己的遭遇投诉至香港消委会和海关。几天后,他收到香港消委会的回复,称经过协调,药店愿意赔偿他4000港元。

 

“该是多少就是多少,一分都不能少。”许先生气不过,10月27日,他和另外一位游客一起,踏上了赴港维权的航班。

 

27日下午5点,许先生来到之前购物的那家药店,他告诉记者,自己一进药店就在找之前买的皇帝果,“结果没有看见那种药,整个药店摆的药也有变化。”不出许先生意料,他提出的退款要求被药店一口拒绝,“他们说不可能,怎么能退,已经确认了的。”

 

许先生说,在踏上维权之路时他就想好了,不吵不闹,有礼有节地摆事实说道理。最终,在他报警后,警察和香港海关工作人员来到药店,询问情况后,海关人员请他第二天去录口供。那时已经是深夜10点。

 

当晚,许先生躺在旅馆的床上辗转反侧,“只是想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没想到这么多波折。”但已下定决心维权的许先生说,“当时我也表态了,这件事不解决,我就不回家!”

 

28日一大早,许先生再次来到药店,等了半小时后,来开门的店员一眼就看见他,这次店员一改前一天的强硬态度,“他说,又是你呀,算了算了,就退给你吧。”事情的发展出乎意料地顺利,许先生把购物收据和药品退还店方,签了一份退款证明之后,拿回了全部药款。

 

“很累。”29日,已回到宁波的许先生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因为工作原因,他往返香港的次数不少,但有了这次不愉快的经历之后,再看见香港大街上遍布的药店、药行,他像都有了一种比较排斥的心理。

 

“绝对不会再去任何一家,总担心再次被骗。”电话那头,许先生感叹道。

 

维权个案4争回大部分药款天价玛卡消费者还要一个“理”

 

“我最在意的不是钱,而是要香港执法部门履职到位。”费先生在接受华西都市报采访时,一再强调。

 

10月14日,费先生在香港一家药店遭遇玛卡由“斤”变“钱”的销售陷阱,被刷走10万港元。回家一周之后,带着购物凭证和维权的决心,费先生的儿子陪他再次赴港,在律师、海关和警察介入下,他们最终从药店争回了大部分药款。

 

27日,费先生收到了香港海关对他投诉的回复,询问他们是否愿意赴港协助调查。

 

“哪怕还要往返于内地和香港,我都愿意,因为药店的行为太可恶了。”一辈子和法律打交道的费先生有着自己的坚持。他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在遭遇了天价药之后,他更加认为香港相关职能部门应该有所作为,建立起更加良好的市场秩序。

 

“海关的人告诉我,这样一趟趟飞,但最后可能还是不能判定商家有不良营商手段。”费先生告诉记者,“需要我提供的帮助我都会做到,而能不能认定,怎么认定,就是执法部门的事了。”

 

“我要的不是钱,是理。”电话那头,老人家坚定地说道。

 

事实上,费先生要圆满地给自己的维权画上一个句号,还需要至少赴港2次,配合相关部门调查。

 

赴港维权成本高:

 

一次往返至少需要5000元

 

事实上,像费先生这样不计较时间和金钱的成本,决意维权到底的消费者并不常见。许先生告诉记者,在他和香港海关的交谈中,海关的工作人员提到,这些年来,通过游客举报并最终进入检控阶段的案例只有个位数。华西都市报记者试图向香港海关索要具体数据,但未能如愿。

 

另一方面,香港海关8月公布的数据显示,香港监管药房不良营商手法的条例实施两年来,海关共调查1296宗个案,药店行业最多,但最终被检控的个案只有149宗。导致这一结果的最关键因素之一,就是高昂的经济成本与时间成本。这也是遭遇了天价药之后,不愿忍气吞声的游客首先需要面对的问题。

 

“在审讯期间,法庭会传召涉案投诉人作供,供词也将有助于決定是否将被告定罪。”香港海关人员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这就要求投诉人到香港海关接受问询。

 

香港海关在给费先生的邮件中提出了19个问题,涉及整个买药的经过和细节,而最后3个问题分别是:“您可否在短期内再次到香港协助我们调查,包括进行认人手续及录取口供?”“阁下是否愿意与处理案件的调查员会面,提供进一步资料及上述货品?”“如果将来有法律行动,您愿不愿意到法院出庭作为证人?”

 

“我至少还要去两次香港。”费先生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一次是录取口供,另一次是出庭作证。

 

另一边,消费者在要求不超过等值5万港元的申索时,还可以投诉至香港小额钱债审裁处,但消费者同样必须亲自到该处递交申索表格、等待排期。

 

“如果已经离港,也得至少两次往返。”许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次往返香港与内地之间的交通费、住宿费和餐饮费,至少在5000元人民币左右。而费先生在追退药款时,尽管只是半天时间,他也支付了5000港元的律师费。

 

除去金钱成本,时间成本同样不能忽视。费先生曾告诉记者,他原本打算赴港一次不能解决的话,就全权委托给律师,“毕竟没有谁有时间长期这样跑。”

 

举证难成为难点:

 

退款后药店要回所有证据

 

“维权也需要考虑精力和时间的问题,举证成了最大困难。”半年里发了25封投诉信的李小姐表示。事实上,举证已成为所有赴港维权消费者所必须面临的问题。

 

“我们海关相当希望能得到消费者的全力支持,”香港海关工作人员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对于这一点,许先生深有感触。

 

在港维权的第二天,他多次接到香港海关希望他去录口供的电话,“感觉他们也对这种事情深恶痛绝。”许先生说,当他回复海关工作人员,自己已经和药店达成协议之后,电话中他都感受到了海关工作人员的失望。

 

“没办法,香港是法治社会,我答应药店的退款之后,不但签订了退款协议,还把所有证据都交给了药店。”许先生所说的所有证据,包括他在药店的消费收据、药物以及最后签订的退款协议,“协议只有一份,我签了之后就被药店收走了。”

 

许先生签订的退款协议和费先生、王小姐在退款中所签的一样,手写在纸上,协议最后强调,“今达成协议,全额退款,永不追究。”

 

“我的确也没办法追究了。”许先生表示,购物证据全都不在他手上,他只有放弃追查到底的决心。

 

事实上,举证一直是内地消费者在港维权的难点,由于消费者的消费过程没有录音或者录像,最后法官会取信消费者还是商家的说法要看具体案例分析。对此,香港海关特别调查科监督许伟明今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承认,因需记录整个交易过程,要向法庭举证检控此类案件确实有困难。

 

赴港维权结果难测:

 

告了也不一定要得回药款

 

“阿sir告诉我,就是检控了也不一定要得回药款。”在接受华西都市报采访时,许先生不止一次这样说。

 

警察的坦率,让一直坚定维权的许先生感到沮丧。事实上,赴港维权结果难测,正是大多数“被高价”的内地消费者维权半途而废甚至放弃维权的关键因素。

 

香港海关回复华西都市报采访时明确表示,他们只负责执行《商品说明条例》,若是发现有任何虚假商品说明或不良营商手法,会采取行动及提出刑事监控,但是并不会协助追讨赔偿或是提供调解服务。

 

“花了大把时间和金钱,告了也不一定要得回钱,何必呢。”遭遇了天价珍珠粉并最终放弃维权的一位网友如是说。

 

华西都市报记者特别查阅了《商品说明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销售虚假说明的产品、误导性遗漏、具有恐吓性的经营行为、诱饵式广告宣传、不恰当接受付款等。对于触犯《商品说明条例》中罪名的行为,如果犯罪嫌疑人承认被指控罪名,则承担的法律责任可能是被罚款并监禁2年,如果不认罪而经过正式庭审环节,则承担的法律责任可能是被处500000港元的罚款并监禁5年。

 

从香港海关公布的数据看,今年头9个月,海关就涉及中西药房参茸海味店的举报共开立了28宗调查个案,其中涉及虚假商品说明19宗,另有9宗涉及不良营商手法,当中大部分都涉及误导性遗漏。(杜江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