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兼并重组
编辑: 左妍冰 | 时间: 2015-01-09 10:36:15 | 来源: 新华网 |
为进一步支持企业兼并重组,优化企业发展环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8日对外发布两项通知,扩大了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适用范围,并对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给予了递延纳税政策。
根据两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在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中,被收购股权或资产比例由不低于75%调整为不低于50%。
通知还明确,对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不确认所得;划入方企业取得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原账面净值确定;划入方企业取得的被划转资产,应按其原账面净值计算折旧扣除。
此外,根据两部门发布的《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一政策此前仅在上海自贸区内实施。
两部门表示,上述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对于通知发布前尚未处理的企业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通知执行。(新华网北京1月8日电 (记者韩洁、申铖)
新闻推荐
- 习近平向第二十五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致贺信2025-09-08
- 外交部谈对石平采取反制措施:卖祖求荣只会自食恶果2025-09-08
-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2025年中秋晚会将在四川德阳举办2025-09-08
- 俄罗斯国家电视台王牌栏目《新闻周刊》:《红丝绸》播映是俄中文化交流的盛事2025-09-08
- 英雄回家时间定了!第十二批在韩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将于9月12日回国2025-09-08
- 全球多地天宇上演壮观月全食2025-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