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警告外国公司不要购买库区擅自出口的石油

新华网巴格达6月1日电 伊拉克石油部1日发表声明,警告国际石油公司不要从外国油轮上购买伊拉克库尔德自治区(库区)擅自出口的石油,并称将对购买这些“偷窃和走私来的石油”的行为采取法律措施。

 

伊拉克石油部在发给新华社记者的这份声明中说,伊政府部门正在密切关注一艘载有库区石油的油轮,称将对与其进行交易的石油公司提起诉讼。

 

伊拉克石油部上周发布的一份声明称,伊石油部向位于巴黎的国际商会提交了针对土耳其政府和石油管道运营商的仲裁请求,要求土耳其停止在未经伊中央政府批准的情况下运输和出口库区石油。库尔德地方政府则认为,伊石油部的这一仲裁请求忽视了库尔德地方政府的权利,是不符合宪法规定的。

 

去年底,库尔德地区建成通往土耳其的新输油管道。今年5月29日,库尔德地方政府宣布开始通过该管道向停靠在土耳其杰伊汉港的油轮输送原油。

 

根据伊拉克宪法,伊拉克的油气资源属于全体伊拉克人所有,其全部收入应通过中央政府统一进行公平分配。但中央政府和库区政府在油田开发权和收入利益分配等方面分歧严重,相关的石油法草案多年来也一直未能在议会通过。库区政府近年来自行签署了一些油气资源开发和销售协议,包括通过油罐车直接出口原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