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鼓励港澳台等资本在粤开展养老服务
| 编辑: 左妍冰 | 时间: 2014-05-28 15:26:11 | 来源: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广州5月28日电 (程景伟)广东省政府28日提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的一份报告透露,该省民政厅正在制订《广东省养老机构许可实施细则》,将明确县及不设区的市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将港澳台、华侨和外国的组织、个人独资或者与中国内地(大陆)的组织、个人合资、合作设立养老机构的许可权限委托给市级政府民政部门。
广东省政府要求简化养老机构行政许可和登记手续,规范程序、公开信息,建立养老机构设置与审批系统,逐步实现网上审批,为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提供便捷服务。
广东省政府表示,鼓励港澳台、华侨和外国资本在广东设立养老机构,开展养老服务。
广东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当天表示,目前广东在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优惠措施不力,投资者积极性不高,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缓慢。
该委员会建议,广东落实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各项扶持政策,吸引和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展颐养结合,解决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将社会养老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建设用地规划并确保落实,简化养老机构行政审批手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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