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台湾各类“奇葩”校规:泳渡日月潭才能毕业
编辑: 陈豪 | 时间: 2014-05-12 10:58:07 | 来源: 东南网 |
7日,台“教育部长”蒋伟宁表示,台湾高中、高职“禁止鼓动学潮”、“禁止男女交往”等不合时宜的校规,必须于8月1日前修正或删除。其实,台湾学校常有“奇葩”校规被媒体曝光,令人匪夷所思。知名综艺节目《国光帮帮忙》还曾选出台湾学校“十大怪校规”,涉及男女同学关系、仪容着装、人身安全及言论自由等各种层面。或许正如该节目主持人所说的那样,台湾地区已经“解严”很久了,但学校的校规却还在“戒严”状态。
严防男女生恋爱 检举同学还能领奖金
在台湾各县市学校的校规之中,“围堵”男女学生恋爱的规定特别“琳琅满目”。其实校方制定这种被称为“禁爱令”的校规,初衷可以理解,但具体到校规内容,就有点矫枉过正甚至匪夷所思。基隆一所高中就规定,男女同学交往,如果拜托同学代递书信、礼物,那么“邮差”就面临被记小过的危险。彰化一所学校为了杜绝男女同学接触的机会,干脆规定,校园里男女生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一米。对此,有台湾网友吐槽“那这所学校得多地广人稀啊”!
而在台湾舆论引发最多争议的,则是新竹竹林中学的一条“奇葩”校规。2013年底,该校公布了“学生生活辅导补充规定”,要求学生互相检举男女同学恋爱。出卖同学的人不仅能记大功一次,还能拿到200元新台币奖金。此校规一出,舆论哗然。“绿委”郑丽君、尤美女更与社会团体开记者会,抨击台湾从明星学校到普通中学都广泛存在的钳制学生基本人权的校规。
仪容着装规矩大 惹数千女生脱裤抗议
除了“禁爱令”,台湾各中学对学生的仪容着装也有严格要求。像北一女的绿色校服就为该校女生赢得“小绿绿”爱称。不过,也有学校在仪容着装方面的校规过于苛刻,甚至遭致学生奋起反抗。新北市秀峰高中就要求学生,气温12摄氏度以上只能穿制服,不能加穿自己的外套。但有的季节早晚温差颇大,学生碍于校规,也只能受冻。还有学校为了美观,一年四季都要求女学生穿短裙。该校学生实在无奈,只好穿三条裤袜御寒。
2010年,还发生过一起数千女生不满校规,愤而脱裤抗议的事件。当时台南女中的教官规定,学生的运动外套拉链必须拉到制服第二颗纽扣、只有体育课才能穿短裤,否则就算违纪。该校2000多名女生通过短信串联,在操场上集体脱下长裤,团结一致表达抗议,成为台南女中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学生抗议活动,也成为台媒争相报道的新闻事件。
保障安全增强体质 泳渡日月潭才能毕业
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可谓重中之重。在台湾各校的校规里,保障学生人身安全的条款数不胜数,其中不乏看上去有点奇怪的内容。在高雄一所中学,学生不能围围巾,违者要被记大过。此项校规的理由就是“安全顾虑”。如果在彰化念高中,还可能被禁止在校外嬉笑打骂、吃零食,否则会被记小过。台北市一所学校还严禁学生行走时挂耳机,否则将遭警告处分。
除了保障安全,台湾学校对增强学生体质也很是关注。台湾私立康桥中学曾立下校规,要求中学部学生毕业前必须通过“泳渡日月潭”的考验。泳渡日月潭要游多远呢?答案是将近三公里。学校认为,在游泳池里无法有效提升学生的游泳能力,因此决定让学生到日月潭里见真章。只是不知道,这么“猛”的校规,后来到底贯彻下去没有。
言论自由限制多 不尊重“元首”留校察看
如果说上述校规都只是小意思,那接下来这些涉及限制学生言论自由的校规可就真的很有“戒严”味道了。云林一所中学的校规规定,如果学生“故意不尊重国家元首”,将被施以留校察看的严惩。不过,到底怎样才算“故意不尊重”,校方并未明说。在《国光帮帮忙》节目中,现场嘉宾还纷纷猜测,向马英九丢鞋算不算违反此项校规。
另外,桃园县振声高中去年出台的一项校规,也遭到“立委”质疑。这项校规声称,学生“凡制作或散发未经学校核准的不实文件,将予留校察看或让其转学”。对此,蒋伟宁也出面表态,认为学生自己发行的刊物学校不能进行审查,要求校方改进。台“教育部”当时还启动调查,欲厘清此类校规是否“违宪”。(海峡导报记者 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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