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贸开放观光业 台业者:利多 盼服贸速通过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两岸服贸协议开放观光产业,旅行业、旅馆业者乐见其成,认为对台湾经济是利多,光是旅行业初期就可创造数十亿(新台几点,下同)产值。

 

《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去年签署,根据协议,台湾维持对大陆开放观光旅馆业,不开放一般旅馆,而大陆两者对台开放。

 

大陆允许台湾旅行社在大陆设点,与大陆旅行社享有相同待遇,台湾允许大陆旅行社在台设立3据点,经营台湾旅游为主的乙种旅行业,不涉大陆游客市场;也允许大陆在台湾以独资、合资、合伙及设立分公司方式,设立游乐园及主题乐园。

 

面对大陆1年30亿旅游人次的旅游市场,旅行业、观光旅馆业者直呼“准备好了”,期盼台当局赶快完成服贸协议法制程序。

 

“台湾旅行商业同业公会全台联合会秘书长”许高庆表示,服贸开放后,台湾旅行社到大陆设点没有家数限制,开放初期就有创造几十亿的产值条件,2年后大陆再开放旅游市场,台湾能创造的产值上看百亿元。

 

“台湾商业旅馆同业公会理事长”赖正镒指出,近几年业者加紧投资观光旅馆,台湾在观光产业经营方面不怕竞争,服贸协议对旅游业者利大于弊。

 

他表示,大陆对台湾开放旅馆业,有助连锁旅馆拓展大陆市场,增加台湾产业的竞争力,借重大陆舞台,台湾旅馆业更能海阔天空,前进欧美。

 

台当局“交通部观光局副局长”张锡聪表示,服贸协议开放大陆赴台投资旅行业、观光旅馆和游乐园,能扩大台湾内需、增加旅游外汇和就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