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法律的可执行性——专访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刘佩琼

新华网香港2月27日电(记者苏晓)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刘佩琼近日一直忙于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准备工作,她在动身前往北京之际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她将建议在《立法法》程序上加强调研及公开咨询;在法律制定时要明确各级政府分工,并在机构设立、人员编制及财力支持方面有确切执行方案。

 

刘佩琼表示,新一届全国人大在法律通过前增加了一道“工序”,即立法前评估。对法律草案内容的可行性、出台时机、实施后社会效果及可能出现的问题向社会各界作咨询意见。她建议,以后人大常委会在立法时应该在工序上增加一条——对法律执行中涉及的预算进行事前评估。

 

“所有的立法,如果执行中需要有机构、编制人员及财政方面的开支,都应该做一个事前的调研,要对其预算做个估计,然后看我们的各层政府,哪一层去负责,他们有没有相应的能力去执行,比如说在人才方面,在机构方面,在财政方面,是不是能够确保,然后才能够立这条法,要不然立了法不能够执行,将来的问题就很大了。”刘佩琼说。

 

刘佩琼举例说,比如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老人护理、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等制度法规,立法时要作出长期承担的评估,使各级政府有所准备,按能力推行相关制度及政策。

 

除了提出该议案外,刘佩琼表示,还会就职业教育、打击儿童拐卖等多方面提出建议,并希望两会政府工作报告能增加国际经济形势的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