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个人买卖港股获利 三年内免征个税
编辑: 左妍冰 | 时间: 2014-11-17 16:39:23 | 来源: 人民日报 |
17日沪港通正式启动。此次沪港通试点,对内地个人买卖港股差价3年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证监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这主要考虑沪港通尚处于启动试点阶段,为吸引内地个人赴港投资,推动沪港通的开展,在税收政策方面给予适当优惠,免税期限暂定3年。
免税政策主要包括: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买卖A股的差价暂免征收所得税;对QFII和RQFII取得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一并给予免税待遇;自2014年11月17日起,对香港市场单位投资者通过沪港通买卖上交所上市A股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本报北京11月16日电(记者李丽辉、许志峰、吴秋余)
新闻推荐
- 习近平会见马来西亚最高元首易卜拉欣2025-04-16
- 国防部:民进党当局对美国人予取予求祸害台湾民生2025-04-16
- 国台办:两岸民众对“台独”打手、帮凶为非作歹深恶痛绝2025-04-16
- 香港举办2025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开幕典礼2025-04-16
- 携手奋进 共创繁荣!中国马来西亚人文交流活动在吉隆坡举行2025-04-16
- 总台海峡时评丨当心赖清德在关税谈判桌上把台湾送到美国盘中!2025-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