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警告:若阻挠执行禁制令是藐视法庭

14日,香港“占领中环”非法集会第48天,香港高等法院延长金钟和旺角等占领区的临时禁制令,当日盖章正式生效。香港警方警告,阻挠执达主任执行禁制令的行为属于藐视法庭,警方会果断执法。

 

香港高等法院于11月10日就三宗有关旺角部分街道和金钟中信大厦出入口禁制令的申请作出了判决,批准延长禁制令,并授权执达主任协助原告人清理及移除障碍物,并在有需要时寻求警方协助。法院亦授权警方在有需要时拘捕阻隢执达主任执行职务的人士。14日,禁制令盖章正式生效,法官在禁制令加入条款,要求警方要尽快将藐视法庭人士送交法院处理。

 

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许镇德14日在记者会上指出,发现有人在网上煽动非法占路人士阻挠执达主任执行禁制令,他警告,执达主任是得到法庭的授权执行法庭命令,任何人的行为若构成阻挠,即犯“刑事藐视法庭”罪。若任何人使用暴力冲击执行职务的执达主任,警方定会果断执法。

 

同时,在执达主任完成清除障碍物行动后重新返回原占领区,或转占其它道路都是违法行为。警方有责任采取果断行动,维持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

 

许镇德强调,禁制令是由法庭发出的严肃命令,任何人都必须絶对遵从。他呼吁非法霸占道路人士尊重法治,遵守法庭命令,尽快移除障碍物,带走私人物品,并和平及有秩序地离开。

 

警方同时强调,旺角仍然是一个高风险的地区,市民应该远离被占领地点。并呼吁非法占领人士不要作出挑衅行为,不要阻挠或冲击警方。若有滋事份子作出激烈或冲击的行为,警方必定严正执法。(中新社香港11月1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