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强调促进人权事业发展应尊重自主选择

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王民29日说,各国有权选择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确定本国在人权领域的优先任务,各国应尊重别国选择的发展道路。

 

联大相关委员会当天就人权议题举行一般性辩论。王民在发言时说,就国际人权事业发展,中方主张捍卫世界和平。只有维护和平,防止战争,消除暴力和冲突,人权才能得到根本保障。他说,中方主张促进共同发展。实现生存权和发展权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在人权领域的最优先任务。

 

他说,中方主张尊重自主选择。各国政府和人民有权选择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确定本国在人权领域的优先任务。各国应超越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异与偏见,尊重别国选择的发展道路,相互理解,相互包容,打造百花齐放的国际人权发展格局,而不是将自身的人权理念和保障模式强加于人。他说,中方主张加强对话合作。建设性对话与合作代表了人权领域的进步潮流和发展方向。

 

他说,人权事业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只能也必须按照中国国情和人民要求来发展。经过不懈努力,中国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人权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人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都得到有效保障。

 

他说,近日,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决定》体现了中国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将进一步提升中国人权保障法治化水平。中国人民正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和中国梦而努力奋斗。我们坚信,随着“两个一百年”目标、中国梦的实现和上述决定的贯彻落实,中国人民享有人权的水平将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新华网联合国10月29日电记者 倪红梅 裴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