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一国两制”台湾方案,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时光荏苒,今年的7月1日是中国政府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25周年的纪念日。二十五年来,在回归祖国怀抱的香港,“一国两制”实践获得巨大成功,实现了爱港人治港,高度自治。这一成功实践坚定了海内外中华儿女对最终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美好愿景的衷心期待。
台湾问题与香港问题性质不同,但是,“一国两制”在香港的成功实践经验对最终解决台湾问题有着很强的启示与借鉴作用。
首先,“一国两制”台湾方案中的“一国”是根本,体现了方案的原则性,就是任何时候都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两岸同属一个中国这一客观事实和法理基础。两岸自1949年以来一直没有统一,是由于内战遗留并延续的政治对立,并不代表中国领土和主权就是分裂的。未来两岸实现统一,也不是再造主权和领土,而是结束政治对立。台湾是中国领土一部分的事实从未改变,也不允许改变。中国对台湾海峡享有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两岸统一后,台湾地区享有高度自治权,这是由中央政府授予的地方事务管理权;中央政府也有权监督地方行使自治权的情况,有权依法纠正违反“一国两制”的相关行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探索‘两制’台湾方案,丰富和平统一实践。‘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实现国家统一的最佳方式,体现了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中华智慧,既充分考虑台湾现实情况,又有利于统一后台湾长治久安。”
第二,坚持“拥护统一者治台”原则。香港回归后的治理实践表明,治港需要爱国爱港的贤能。所以,选拔拥护统一、有爱国热忱和杰出治理能力的人管理台湾地区,是统一后岛内实现良治的关键。今年6月8日,在以“历史新方位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主题的第二届“携手圆梦——两岸同胞交流活动”研讨会总结时,国台办副主任刘军川表示,“统一后,所有拥护祖国统一的台湾同胞将在台湾真正当家做主,台湾将永保太平。”
第三,坚持法治思维,依法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实现两岸统一。2005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有效遏制了“台独”分裂活动。《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这成为“台独”分子不敢触碰的高压线。同时,《反分裂国家法》保留了实现两岸统一的“两种选择”方式,既规定了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采取“非和平”方式,也讲清楚了和平统一方式。第一条明确指出要“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第五条阐述了“以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最符合台湾海峡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国家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实现和平统一。”当前,台海局势严峻复杂,我们要坚持法治思维,用法治落实台胞的同等待遇,用法治维护台胞的合法权益,共同打击“台独”势力,共同推进祖国统一进程。
这是2022年6月25日在香港尖沙咀拍摄的香港岛灯光秀。新华社记者 王申 摄
讲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故事,争取台湾民意,为实现祖国最终统一以及统一后在台湾地区实现良政善治夯实基础。受民进党当局刻意污名化等诸多因素影响,台湾部分民众对“一国两制”的真正内涵存在不少误解,对大陆实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了解不多,有些青年群体对中华民族缺乏认同感。回顾上个世纪香港回归前,香港人对回归后的生活前景疑虑颇多,为了稳定香港人对“一国两制”的信心,邓小平先生说了一句名言:“马照跑,股照炒,舞照跳”。展望两岸统一前景,我们更应该以有容乃大的中华智慧,团结广大台湾同胞共同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作者:沐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