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用足《反分裂国家法》的反独促统功效
2022年3月14日是《反分裂国家法》通过并颁布实施17周年的日子。《反分裂国家法》是坚持“一国两制”、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有效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定海神针。自颁布实施以来,《反分裂国家法》对于遏制“台独”分裂势力、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面对当前严峻复杂的台海地区形势,《反分裂国家法》是确保两岸和平稳定和两岸民众福祉的有效武器。随着坚持祖国统一与顽固“台独”分裂两种力量之间日益激烈的斗争,这部法律势必将发挥它更加重要的作用,成为护航祖国完全统一与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法律利剑。
第一,《反分裂国家法》有效遏制了“台独”分裂活动。《反分裂国家法》依据宪法划清了两岸关系不容逾越的法律红线,有效震慑了“台独”。回顾《反分裂国家法》制定时的两岸关系,当时台海上空乌云密布、“台独”分子甚嚣尘上。陈水扁和民进党当局在岛内不仅持续推行“公投”“制宪”等极端的“台独”活动,而且蓄意挑战国际社会遵守的一个中国原则的框架,严重挑衅大陆对台政策底线。为了及时有力地遏制分裂的势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05年3月14日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并颁布实施,给企图寻求“法理台独”的陈水扁及民进党当局当头棒喝,迫使其冲撞式的“法理台独”行径踩了刹车,陈水扁公开承认说“‘台独’做不到就是做不到”。《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这成为“台独”分子不敢触碰的高压线。这条高压线不仅约束了当年的陈水扁,也令如今的蔡英文胆战心惊。
第二,《反分裂国家法》保留了实现两岸统一有“两种选择”方式。应该说,最让“台独”分子忌惮的是《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规定。这条规定揭示了“非和平”途径。但是,“非和平”只是《反分裂国家法》中的一个部分,因为这部法律既规定了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采取“非和平”方式,也讲清楚了和平统一方式。《反分裂国家法》第一条明确指出要“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第五条更清晰地阐述“以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最符合台湾海峡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国家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实现和平统一。”海协会副会长孙亚夫今年1月在回顾2021年两岸关系时强调,“不要把和平统一与武力统一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因为和平统一、武力统一都是我们党对台方略的两种考虑、两种选择”。这两种考虑、两种选择在《反分裂国家法》中均有鲜明体现。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全球疫情交织叠加,台海局势不稳定因素增多,党中央“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的对台大政方针却没有改变。我们愿意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祖国和平统一,但是我们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保留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的选项,针对的就是外部势力干涉和极少数“台独”分裂分子的分裂活动。
第三,要继续充分发挥《反分裂国家法》的独特作用。《反分裂国家法》实施17年来,在震慑“台独”分裂势力、维护台海和平稳定、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统一进程等方面发挥了并将继续发挥独特的重要作用。随着国际局势的发展变化,尤其是美国不断“虚化”“弱化”“一个中国”政策,岛内的“台独”分裂分子不断变换手段企图危害和破坏祖国统一进程。面对复杂的形势,我们对台工作的法律武器也或将强化升级。正如国台办发言人日前所说,“我们将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加强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力量打击‘台独’分裂势力,推进祖国统一进程。”所以,在推进祖国统一的进程中,我们一定要用好用足《反分裂国家法》,确保运用法律武器更有力地精准打击“台独”势力,团结台湾同胞共同推进祖国统一进程。(作者:楚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