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探路”52项举措 浙江扎实推动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正式发布。浙江省委正着手系统研究部署落实中央《意见》,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浙江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审议并已原则通过了《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浙江将围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这一重大使命,先行先试、作出示范,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
浙江省委书记 袁家军:浙江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中央《意见》的要求系统谋划,扎实推进,率先来探索、破解不平衡不充分这样的发展路径,进一步丰富共同富裕的内涵、理念,把这个重大任务扎扎实实推进好,为全国的共同富裕率先探路。
浙江省围绕构建有利于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进行全面细化。在经济高质量发展、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治理等七个方面“先行探路”,共包括52项具体举措。
浙江省委书记 袁家军:通过科技创新和数字化来推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实现一个新的更高水平的提升。努力实现公共服务的优质共享,来让老百姓感觉到共同富裕是看得见、摸得着,是真实可感的,从而激发全社会共同推进共同富裕的这样一个强大合力。
浙江省委系统地分析了浙江存在的基础优势和短板弱项,找准了发力点和突破口,将在加快缩小地区发展差距、加快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加快缩小收入差距等方面精准发力。
浙江省委书记 袁家军:我们将在贯彻落实总书记“八八战略”这样一个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努力找到破解三大差距,破解不平衡不充分的着力点。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不断深化,不断探索,努力早出成果。
浙江省将按照“每年有新突破、5年有大进展、15年基本建成”的安排,不断形成阶段性标志性成果。到2025年,推动示范区建设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到2035年,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就,基本实现共同富裕,率先探索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