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扩大服务领域对外开放是创新试点的重要探索方向
商务部19日上午召开关于解读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专题新闻发布会,商务部服贸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商务部服贸司司长冼国义表示,刚才在介绍《总体方案》时已经讲到了一些取消或放宽限制措施以及新的开放举措,这里再补充谈一谈开放。
扩大服务领域对外开放是创新试点的重要探索方向。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推动制造业、服务业、农业扩大开放”“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出台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将扩大开放作为本轮试点的一项重点任务,提出坚持要素型开放与制度型开放相结合、开放与监管相协调、准入前与准入后相衔接的原则,有序拓展开放领域,推动取消或放宽对服务贸易的限制措施;探索制度开放路径,在试点地区重点围绕新兴服务业开放进行压力测试。
围绕这些探索方向,我们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了26项开放举措,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一是针对跨境交付(模式一)和境外消费(模式二),进行开放压力测试,如推动允许外国机构独立举办涉外经济技术展会、在中国境内经营无船承运无须为中国企业法人、支持与境外机构合作开发跨境商业医疗保险产品等;二是针对自然人移动(模式三),探索放宽特定服务领域限制性措施,推动职业资格互认,便利境外专业人才来华创新创业,如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港澳专业人士在海南、深圳、广州等试点地区提供工程咨询服务,开展与港澳专业服务资质互认试点,探索整合外国人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便利外国人来华就业等;三是针对以上三种模式开放后进一步提升开放成效,鼓励试点地区加强服务贸易国际合作,如积极推进教育、法律、金融等领域国际合作,建设国际服务贸易合作园区,等等。
这些举措,有些在所有试点地区推进,有一些在部分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先行先试,这体现了压力测试的内容。经评估后,具备条件的可向全部试点地区,甚至全国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