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复工 四川出台“电十条”保供电、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编辑:左妍冰|2020-02-12 17:36:35|来源: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海峡飞虹

助力复工 四川出台“电十条”保供电、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为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2月11日

 

国网四川电力出台10项保障措施

 

具体如下

 

1

 

一户一策保障疫情防控重点单位。集中精干力量,全力保障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场所、医疗队驻地、疫情检查站、疫情指挥部等疫情防控重点单位及场所安全可靠供电,落实“一户一策”保障方案,开展24小时在线供电监测,确保供电保障万无一失。需要增加电源的疫情防控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场所免费接电,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

 

2

 

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扩大生产。疫情防控期间,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类企业扩大生产新增用电需求,高压项目由电网公司免费出资到用地红线,低压项目免费出资到电能表,开辟绿色通道,当天答复供电方案,验收合格后当天送电,全面实现企业新增用电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

 

3

 

扶持性基本电价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对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客户即日起可申请减容、暂停、减容恢复、暂停恢复,不受“基本电费计收方式选定后3个月内保持不变”“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等限制。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如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结算基本电费,超过合同约定最大需量105%部分按实计取。主动帮助客户开展基本电费测算,指导合理选择计收方式,最大限度降低用电成本。

 

4

 

快速推进扶持政策落地见效。充分发挥客户经理作用,逐户做好政策告知和变更办理。因疫情防控引发的企业基本电费计收方式变更、暂停及其恢复等业务,实行“当日受理、次日办结”、“先办理、后补材料”。对2月1日以来确实没有生产的,暂停起始日期可以追溯到2月1日。

 

5

 

持续可靠供电,助力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用电无忧。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确因流动资金紧张、交费有困难,疫情防控期间欠费不停电并免收电费滞纳金,支持企业客户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6

 

扩大市场化交易,推动电改红利充分释放。进一步放开发用电计划,持续扩大市场化交易规模,2020年确保实现交易电量1000亿千瓦时。支持中小企业客户参与市场化交易,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积极推进水电消纳示范区建设,落实精准电价政策,支持重点产业发展。

 

7

 

帮助中小企业客户降低融资成本。携手国网电商全面推广“电e票”、“电e贷”业务,携手建设银行推广“云电贷”业务,全力为用电客户提供低成本金融服务,着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8

 

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企业补贴兑现。疫情防控期间,协助省市县三级政府对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商贸流通和防疫药品、医疗设备、物资器材等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的中小企业,由财政按销售目录电价的30%兑现电费补贴。对补贴企业按月计算补贴金额,次月5日前及时书面反馈政府部门,配合做好客户告知。

 

9

 

大力推行网上办电服务。通过“网上国网”APP、95598热线、“国网四川电力”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为客户新增用电、电费交纳、账单查询、故障报修等提供“7*24”小时在线服务。引导企业客户通过工、农、中、建、农商行和国网电商企业网银交电费,减少见面接触。

 

10

 

全力服务重大战略和保障企业用电增长。全力服务脱贫攻坚、区域协调发展、乡村振兴、水电外送等重大战略实施。加快“三区两州”深度贫困地区电网建设。着力推进白鹤滩~江苏、白鹤滩~浙江特高压直流工程前期工作进度,全面复工雅中~江西特高压直流工程,开工建设雅中换流站500千伏配套工程、两河口送出、成都西、泸州东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全力保障水电外送和省内企业用电增长。(海峡飞虹转载川越海峡微信公众号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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