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佳愿赴台自首竟遭拒,台湾当局到底怕什么?
海峡飞虹消息(记者 马晓叶):近日,在香港因“洗黑钱”罪名即将服刑期满的陈同佳,表示愿意到台湾接受与杀死女友相关案件的审判。然而,一直对陈同佳进行通缉的台湾当局,却发夹弯地转变了态度,拒绝陈同佳入境。台湾当局的做法引起外界一片哗然,大家纷纷质问:台湾当局到底在怕什么?
中国社科院台研所科研室副主任张华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台当局声称,香港未向台湾提供足够的调查证据,陈同佳是“被自首”的。张华说,这种说法完全站不住脚。陈同佳愿意赴台投案接受在台湾涉嫌杀人的惩罚,这不是香港执法机关能够调查的。在罪证确凿的情况下,犯罪嫌犯主动投案还有“被动”一说?即使嫌犯不自首,难道案发地的执法机关就不去积极追捕嫌犯吗?这简直是国际笑话!
张华指出,众所周知,跨国或跨地区刑事犯罪有属地管辖和属人管辖之分。国际通行的做法是犯罪发生地的执法当局有更优先的管辖权。基于此,台湾士林地方检察署早在2018年12月3日就对陈同佳发出了期限为37年的通缉令。然而,随着香港发生“反修例风波”,台湾当局突然变脸,寻找各种理由拒绝审判陈同佳。
张华说,台湾当局的做法完全就是将政治置于法律之上,遗害无穷。台当局拒绝陈同佳赴台,毫无疑问是出于政治和选举考量。蔡英文当局及民进党一直在利用香港“反修例风波”赚取政治利益,一手抨击和抗拒“一国两制”,另一手打压与其竞争台湾地区领导人的韩国瑜。如果此时允许陈同佳赴台,他们担心精心设计的选举套路会发生反转。
张华说,陈同佳涉嫌杀人案是典型的刑事案件,台湾执法部门态度的转变毫无疑问是政治干预司法的结果,这凸显了台湾所谓“司法独立”的虚伪。更重要的是,如果任由台湾当局开此恶例,就意味着台湾地区之外的人在台湾制造刑事犯罪都是可以逃脱法律制裁的,那么,台湾岂不成了犯罪分子的天堂?相信台湾民众绝对不会答应,这样的当局也会被广大台湾民众抛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