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各省市惠及台湾同胞政策汇总
2月28日,自《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31条措施”)发布实施以来,各地各部门一直在紧锣密鼓加紧推动落实,小编以时间倒叙为线条,根据各省市因地制宜陆续出台的具体实施办法进行了汇总:
地区 |
发布时间 |
惠及台湾同胞相关政策 |
杭州(市) |
7月17日 |
惠台60条 |
湖北(省) |
7月11日 |
惠台62条 |
昆山(市) |
7月6日 |
惠台68条 |
浙江(省) |
7月8日 |
惠台76条 |
天津(市) |
7月4日 |
惠台52条 |
云南(省) |
6月19日 |
惠台12条 |
宁波(市) |
6月19日 |
惠台80条 |
南通(市) |
6月19日 |
惠台44条 |
平潭(综合实验区) |
6月7日 |
惠台20条 |
福建(省) |
6月6日 |
惠台66条 |
上海(市) |
6月5日 |
惠台55条 |
厦门(市) |
4月10日 |
惠台60条 |
这些省市结合自身优势特色,针对本地台胞台企的特点和需求,出台惠及台湾同胞的相关政策措施,可谓是“量身定制”。这些政策涉及领域从创业、就业、学习到生活,其中不乏有亮点显现。点击政策名称,可以链接到政策全文哟!
此次杭州出台的惠及台湾同胞的政策措施,主要是围绕国家、省、市重大行动计划和科技研发计划项目等,为台企台胞提供与杭州企业、杭州居民同等待遇,充分考虑台资企业和台湾同胞的特殊情况和普遍性需求。
值得一提的是,杭州市级相关部门要建立台湾同胞信息共享机制,结合各自职能制定实施细则或操作办法,为台湾同胞提供信息和政策咨询服务。为台胞在杭发展提供了便利。
《关于进一步深化杭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湖北省作为中部地区经济发展较快的省份,目前已有2700余家台资企业、19个台资园区、5个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台资企业聚集已经形成一定的规模。
从此次62条措施来看,湖北省就经济合作、鼓励创业就业、加强文化交流、便利居住生活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其中,以鼓励台资企业落户和台湾青年就业为主。
《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昆山拥有近5000家台企,工作生活着10万台商台胞,是两岸经济文化交流交往最密切的地区之一。此次出台的措施共涵盖68条具体举措,除“31条措施”在昆山全部落地之外,另有26条具有当地特色的先行先试措施。
小编在68条具体措施中,发现几个亮点:如:中国台湾考生(含台商随行子女)在昆山中考录取时加10分投档;台湾居民可在昆山注册从事零售业务(不包括特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并在电商平台开设网店等。具体细致的措施,更加贴近了在昆台胞的实际生活。
《关于深化昆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浙江省出台的76条措施中,包含投资合作(32条)、科技创新(10条)、就业创业(13条)、文化交流(9条)、生活待遇(12条)等五部分。
这些措施着眼于促进台企扎根浙江、推进与台湾先进产业交流合作、引进台湾专业人才等方面,进一步推动落实在浙台胞与本省居民的同等待遇。
《浙江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天津发布的惠及台湾同胞的政策均是对“31条”的细化,52条措施涵盖了津台经济交流合作、津台社会文化交流合作、台湾同胞在津学习实习就业创业、台湾同胞在津生活四个方面。
当然,天津也结合当地特点,提出支持台资企业在津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开展冷链物流试点,高校毕业的台湾学生来津创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等等。
《关于进一步促进津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 ←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云南省此次推出的12条惠台措施,从土地、厂房、资金、税收、补贴、奖励等方面明确了滇中新区给予台企的优惠政策。
这些措施旨在加快台资项目落地,鼓励支持台湾同胞在滇中新区发展电子信息、精密机械、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相应享受税收、投资等优惠政策。
《关于促进台湾企业落户云南滇中新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宁波出台的“80”条措施中,每一条都旨在推进“同等待遇”,其中,有27条为宁波市独有措施。这些措施涉及台湾同胞来甬投资、甬台贸易、甬台社会文化交流合作、台湾同胞在甬学习实习就业创业、台湾同胞在甬居住生活等五大方面。
这些措施“有亮点,有突破”,政策内容重点放在了对台招商引资以及台资企业在转型升级、增资扩产等热点问题上,在宁波口岸采取“一站式检验检疫”“绿色通道”等便利化措施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关于进一步深化甬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南通市并未将落实措施统一整理成文,而是针对“31条惠台措施”的内容分别提出了落实的举措,共44条,涵盖了创业、就业、教育、科技等多个方面。
以促进投资和经济合作为例,每条政策“含金量”都很高。例如:鼓励台商投资项目契合《中国制造2025南通实施纲要》,已有台资企业最多获得财政扶持1400万元。
《南通落实31条措施 44条政策落地见效》←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6月7日,在两岸影视产业合作发展方面,平潭在福建省首推了《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促进两岸影视产业合作发展的实施意见》,共20条优惠政策。该政策从税收、投资、营运、奖补等多方面,促进影视产业要素快速集聚,支持打造具有鲜明海洋特色、较强国际影响力的两岸影视产业基地。
6月初,平潭综合实验区出台《对台职业资格采信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平潭开展对台职业资格采信工作的范围,涵盖国家人社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中134项国家职业资格,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该意见于8月份全面实施。
5月22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台商台胞服务年”活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出炉,《方案》提出,面向台湾人才、台湾青年、台籍毕业生和台胞,分别制订出台创业就业实习实训系列政策,涵盖薪资管理、财税、住房、交通、教育、医疗、社会保险等方面。
《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促进两岸影视产业合作发展的实施意见》←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福建是对台先行先试区域。此前,福建省早已启动了惠台的22条措施。而这次推出66条措施,则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31条”基础上进行了更加细化的梳理。
福建省惠台措施的聚焦点主要在于闽台的经贸交流、台胞在闽创业就业、闽台文化交流、台胞在闽安居乐业四个方面。
《福建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上海是两岸经贸、文化往来的重点地区之一,也是台湾同胞投资、生活的重要聚集地。截止到2018年6月份,上海累计批准台商投资企业12488家,约占上海整个外资项目数的13.57%,累计吸引合同台资395亿美元。
上海公布的55条措施,其侧重点在于支持台资企业升级转型,并融入上海经济的发展战略。包括:支持台资企业在沪设立总部、支持台湾专业技术人员来沪就业职称评定、支持台湾青年来沪创新创业就业、鼓励台资企业参与上海“五个中心”和“四大品牌”建设等。
《关于促进沪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办法》←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厦门市因为地缘优势,台胞及台资企业聚集效应也较为明显。“31条”措施出台后,厦门市也是一马当先,率先推出了60条措施,在“31条”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了经济合作、社会领域等方面的内容。
从内容上看,厦门市的落实措施亮点主要在对台海运、两岸经贸口岸便利化、进一步便利台胞在厦门生活、学习、工作等方面。